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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前期秘密社会简论

时间:2007-3-9 16:34:34  来源:不详
志和命令绝对服从,因此,秘密社会的组织,特别容易被各种势力所左右和利用。

首先,秘密社会容易成为一些野心家用来追求金钱和权力的工具。

秘密教门有一条规矩,凡人教拜师,徒弟需要向师付奉献一笔“根基钱”,或“种福钱”,意思是入教纳钱以后,就为日后消灾获福打下了“根基”,种下了幸福的“种子”,另外,每逢做会或逢年过节,徒弟还须向师付交纳各种名目的奉献,如香蜡钱,跟帐钱,线路钱等。声称所交银钱数量越多,将来得到的好处就越大。许多信徒出于虔诚或由于愚昧无知,把自己辛勤劳动所得,都奉献给教首了。这样,传徒敛钱,便成了秘密教门的一项生财之道。不少教首,通过传徒敛钱而成为巨富。有些教首,世代相传,成为职业传教世家。有的教首,利用传教所得之钱,为自己购买田产,为子弟捐官。教首们还要求教徒对自己顶礼膜拜,把自己当做圣人以致神灵来供奉。他们还利用教徒的虔诚和愚昧,欺骗教徒妻女,甚至公然借做会传徒的机会,奸*妇女。

秘密会党在结拜时,也要求人会者交纳一笔钱,名义上是用来购买举行结盟仪式时的香烛鸡酒,实际上大部分被会首们所分用。不少人纠人结会,目的就是为了敛钱。不过,总地看来,秘密会党首领很少有借纠人结会这种方式敛钱致富者,他们一般是在结会之后,利用秘密会党的力量,去从事偷窃、抢劫、勒赎、*贩毒、聚*窝娼等活动来聚敛财物。   

有些秘密社会的首领,也把秘密社会的组织,作为自己追求权力,实现其*野心的工具。   

许多秘密社会的首领,虽然在教内、会内拥有很大的权威和大量财富。但是,他们在社会上却没有地位,平日只能做为一名普通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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