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的体现。这一思潮这在中国思想史上或许具有更为新鲜的意义。
注释
(1)例如军机大臣孙家鼐、考察宪政大臣于式枚、御史赵炳麟、王步瀛等人,均坚持这种主张。于式枚可以说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他曾公开表示,中国的立宪应在二十年以后才可以提到议事日程上来,这种态度使他在占主流地位的激进的立宪呼声日益高涨的当时,显得极为另类,以致成为全国占主流地位的立宪派士绅的众矢之的。
(2)“刘汝骥奏请张君权折”,《清末筹备立宪档案资料》上册,107页,中华书局1979年出版。
(3)同上。
(4)“于式枚奏立宪必先正名不须求之外国折”,《清末筹备立宪档案资料》上册,336页。
(5)同上。
(6)同上。
(7)同上。
(8)《东方杂志》,丙午年,第二期,27页。
(9)《于式枚奏立宪不可躁进不可预立年限疏》,《清末筹备立宪档案资料》,上册,305页。
(10)《东方杂志》,第六期,117页。
(11)“赵炳麟奏立宪有大臣陵君之弊折”,《清末筹备立宪档案资料》上册,123页。
(12)同上。
(13)“国会预备议”,《东方杂志》,丁未年,第二期,59页。
(14)《论立宪当有预备》,《东方杂志》,乙巳年,第二期,45页。
(15)同上。
<< 上一页 [11] [12] [13] [1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