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充分地利用可利用的水资源。在引黄灌溉方面,做的尤其不够。尽管其水资源开发不够充分,但在其组织经营方面,为我们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为后世提供了一些良好的管理办法:
首先,是通过股份制形式,集中社会资金兴办水利工程,可谓先进、有效。而且.注重大范围的联合,极力调动各方面的人力、集中各方面的人、财、物办工程,加强当地的农田水利建设。如此两种模式,皆对今日有着实际的借鉴意义。
其次,那种建立在乡规民约基础上的互利、协作性的灌溉管理活动,乃属乡村人民朴素的初级的自治范畴,它是以“公理”为核心的。那时人们讲的“公理”,就是均平。不论是用田均差、用地摊费也好,还是以田分程、以程均水也好,都始终贯穿着一个“均”字,突出一个“均”字。山西地方所推行的农田水利制度,一直是坚持用均平的精神来服众一一稳定人心,稳定渠灌秩序,防止因不公平、不均匀之举而引起纠纷,造成混乱,而妨碍水利工作或水利活动的正常顺利进行。如此方式,如此经验,直到今天仍具有参考价值或借鉴意义。
第三,清代山西人民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过程中,重视工程质量,重视堤、坝等设施的长期维护,强调其运营的持久性。坚持建设与维护相结合,发展与巩固相统一。并且普遍建立起群众监督制度,公选渠长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