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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修建水利的资金。[14](卷十二《食货》,p1)与此同时,汉中地区的水资源环境又不断恶化,水利修建的频度增多,杨填堰、五门堰、五渠堰、土门堰等堰渠工程因水环境的恶化不得不频繁维修,成本逐年增加,所需资金数量也越来越大。例如,城固县五门堰,“乾隆间河深下冲,渠岸渐高。春时农田用水,只在堰口移石砌坎,水即入渠,尚易为力。嘉庆六七年后,生齿繁多,山民斩木作柴,垦土种田,山濯土松。每逢暴雨,沙石俱下,横塞河身,冲压田禾,河失故道。用水之时,不得不截高坎、钉木圈,垒石为墙,以防水冲。然大水之内决洞梁,外田禾,浸村庄,愈冲愈宽。五门堰截坎直至三里之遥,每亩派钱五六百文,较雍正时,渠费不啻倍蓰,农民身受其病。而无赖首事以为利贿通县役,逐加用费,小民窘苦,结诉连年”[7](卷六十《水利四》,p22)。嘉庆二十五年《五门堰创置田地暨合工碑记》亦载,“每岁春间,不过按亩起夫,捡石平砌??铲取草笆,以为漏水,即敷灌溉,使水人民并不劳民伤财”,至嘉庆八年后,“河水屡发,冲淌地亩,淤成沙坝,河滩无石可取”,不得已只能“按亩派钱,买石修堰”。[15](p255)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光绪年间,而且日趋严重,“每当秋夏之交,洪涛暴涨,堰之堤防,斗山直渠坎,皆不可保,岁屡歉……然而工日繁,田日简,费尤日益”[28](p325)。面对如此情景,地方政府本应该加大对水利的投入,增加修渠资金,但由于地方政府的财政支配数量日益萎缩,财力匮乏,只能越来越倚重于民间社会了。
可见,明清以来,官修水利的衰落,民修水利的勃兴,官民力量的这种消长与明清以来一系列赋役改革所确定的集权化的财政管理体制直接相关,其集权化的管理体制直接影响着地方政府所担负的传统的社会公共职能,以前由地方官府主持、出资的公共事务由于资金的匮乏不得不拱手让出;在民间社会,地方精英则担负起这一责任,水利修浚资金也向民间筹集方式转移,水利兴修日益向民间社会转移成为发展的大趋势。
综上所述,清代汉中地区的乡村水利社会不断变迁,伴随着乾嘉以来的移民大开发,堰渠水利进一步发展。但是,随着开发的不断深入,民间行为囿于小团体利益而缺乏整体性、全局性考虑的弊病又日趋凸现,汉中地区的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水资源环境严重恶化,水利社会亦发生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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