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书光绪二十四年八月乙未条略去:
谕:大学士荣禄著管理兵部事务并节制北洋各军,由礼部颁给关防。
谕:主事康有为,实为叛逆之首,现已在逃。举人梁启超,与康有为狼狈为奸,所著文字,语多狂谬,著一并严拿惩办。康有为之弟康广仁、及御史杨深秀、军机章京谭嗣同、林旭、杨锐、刘光弟等,实系与康有为结党,隐图煽惑。杨锐等每于召见时,欺蒙狂悖,密保匪人。实属同恶相济,罪大恶极。前经将各该犯革职,拿交刑部讯究。旋有人奏:若稽时日,恐有中变。朕熟思审处,该犯等情节较重,难逃法网。倘语多牵涉,恐致株累。是以未俟覆奏,于昨日谕令:将该犯等即行正法。
同书光绪廿四年八月辛丑条略云:
谕:湖南巡抚陈宝箴,以封疆大吏,滥保匪人,实属有负委任。陈宝箴着即行革职。永不叙用。
伊子吏部主事陈三立,招引奸邪,着一并革职。
同书光绪廿四年八月甲辰条云:
谕:陈宝箴昨已革职永不叙用。荣禄曾经保荐,兹据自请处分,……荣禄,著交部议处。同书光绪二十四年九月辛亥条云: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