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野葬与农耕民族几千年来入土为安的丧葬风俗相悖。以汉族为主的农耕民族认为“古人有言生寄也,死归也,至骨肉复归于土而生人之事毕”,“越千百年后,过其地者,若复爱之、护之、凭之、吊之。”[8](卷九?地部?陵墓)一但人死后不得一抷之土,不能被后人瞻望,则被认为是最大的不幸。随着汉地移民进入归化城土默特地区,蒙汉民族不断融合,土默特地区大部分蒙民由游牧转为定居的农耕生活,有条件特守墓地,逐渐接受了汉族的丧葬习俗。在雍正时,归化城土默特地区尚有“凡产育婴儿殇者,无论男女,随时弃置野外,暴露风日之中,委为犬狼之食,以为如此婴儿庶得免罪转生”的习俗,但已经被视为“陋习”[20](卷十二?艺文志)到光绪末年时,归化城土默特地区*基本退出了历史舞台,蒙民与汉族丧葬大体相同,“气绝时亦备衣食官椁之类”。[16](卷十一?礼俗)正是这种入土为安的丧葬风俗逐渐被接受,才使土默特地区民众对路之白骨不忍相视,于是出现了所谓好义之人,捐资舍地,掩胔埋骨,建立不使尸身受犬狼饕餮的义冢义地,并使之延续发展。
最后,外国宗教机构为扩大自身影响,力办善举,客观上也推动了归化城土默特地区慈善机构的发展。
鸦片战争以后,帝国主义打开了中国大门,各国教会为了传播西方文化、配合殖民入侵,积极向中国内地渗透。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归化城土默特地区出现了西方殖民者的教会:同治三年(1865),“比国圣母圣心会,奉罗马教皇之命始至蒙古传教,其教区有七”,[21](神教志?天主教)其中之一即为绥远。绥远教堂设在归化城北门外,“为归、萨、包、托、武、固、和、清、丰九县之总堂”[21](神教志?天主教)光绪十九年(1893),“欧洲(基督教)教士来绥共六十余人,分往各处传教,大抵英美两国人多,其传入中国较迟,而经营事业传布之速度则较胜于天主教”[22](卷五?神教志?基督教) 。各国教会争相发展教徒,扩大自身影响。他们通过开设医药房、婴育堂,学校等慈善机构,把自己塑造成力行慈善的救世主,以博得土默特民众的加入,从而达到推行文化渗透的目的。基督教之所以传布速度快于天主教,即因其能够更好的标榜自己“力行慈善”。基督教堂给入教者种种优惠,其大力宣传的慈善学校仅仅针对信徒子女,虽然“教外亦收,但须交相当之学费”。[22]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