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神教志?基督教)由此可见外国教会兴办慈善机构,只是吸引信徒的一个手段,但在客观上却促进了归化城土默特地区慈善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外国教会兴办的慈善机构在形式上,经营管理上都应该具有西方近代因素,但囿于资料缺乏不能详知,不过它必然或多或少对归化城土默特地区本土慈善机构有所触动,从而促进其进步发展。
综上所述,清代归化土默特地区慈善机构,从初创到规模有所发展,具有深刻的内在因素。它是伴随着清廷对蒙封禁政策松弛至破产而产生、发展的,是该地区社会转型发展的必然产物。随着移民增多,归化城土默特经济结构变革、社会转型、文化变迁,一些深受儒家文化熏陶的地方官吏,在率先垂范的同时,根据此地茶马贸易兴盛、商业繁荣的特点,主持官捐、商捐银两“发商生息”。这种区别于内地的经营管理模式,是该地常设性慈善机构运转发展的主要原因。
参考文献:
[1]《大清世祖章皇帝(顺治)实录》[M],台北市台湾华文书局,中华民国五十九(1970)年版,内蒙古师范大学图书馆藏。
[2]光绪朝《大清会典事例》[M],光绪二十五年石印本,内蒙古师范大学图书馆藏。
[3](清)高赓恩纂,《土默特旗志》[M],内蒙古图书馆1961年据旅大图书馆藏刊本传抄本,内蒙古图书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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