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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委员
1946年6月17日于印度北孟加拉噶伦堡邮局“热里乌”(Reli View)。[47]
国民政府向印度进行了交涉,但未能说服印度收回成命,于是饶嘎便于1946年7月22日离开印度赴上海。
同时,土登贡培的住处也遭到了英印警方的搜查。他被宣布为不法分子,限其7天离开印度。陈质平在其报告中说:“据宫必拉报告,噶警局人员,曾告本人及江祝建,谓饶干将出境,不久将及彼等。询欲何往,(宫必拉)本人当答以如果当局不欲彼等居留,则赴上海去”[48]在中国驻加尔各答总领事馆的帮助下,土登贡培亦飞往上海,后转到南京。英国人知道土登贡培到中国去了,立即向中国政府驻印度领事馆声称:“土登贡培是个罪犯,他的行动必须得到我方的应允,你们没有得到我方同意,就把他送往南京,是绝对不能允许的!”中国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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