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辰年,聪睿恭敬汗五十八岁,正月朔,甲申,国之诸贝勒大臣众人皆会曰:我等之国,无汗则忧苦甚多。皇天为使我等之国得享安康,眷爱穷苦国人而降生贤能善养之汗,当奉上尊号。众议定后,八固山之诸贝勒大臣率众列成四方四隅,立于八处,八固山八大臣奉书出班跪于前,……(额尔德尼接书后)立于汗之左前方日:‘承奉天命覆育列国英明汗’。呼此名后,下跪之诸贝勒大臣众人皆起。”
据此,努尔哈赤确曾登上了“英明汗”的宝座。
由此可见,万历四十四年登上“英明汗”宝座的努尔哈赤,并未摆脱明朝政府的统治,并未独立成为一国之主(更不用说是“覆育列国”的英明汗了),而仍然是明朝辽东巡抚管辖的建州左卫女真都督,仍系明帝臣仆。
即使到了天命三年(1618)四月努尔哈赤以“七大恨”供兵攻明以后,他也不想与明帝完全断绝君臣关系。努尔哈赤既遣返从抚顺掳去的汉人张儒绅等,携带奏文,“声言要求和”,希明派官前往,他便“赴贡罢兵”;又差人回复明抚书信,要求得到“王位”和帛缎;全领明廷。赐给女真的一千五百道赦书,作为罢兵的条件。
“王”,乃皇帝之下的大贵族。“王位”虽隆,仍系皇帝所封,当然是明帝属臣,彼此之间君臣关系。至于要求尽得一千五百道赦书,这种敕书,是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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