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清圣祖实录》卷234,康熙四十七年九月庚寅。
[10]允祉的一件满文奏折中写道:“主子昨日降旨所言,甚属明白。谕曰:‘允禩之罪,实若当杀,众人奏请与朕,朕即决断。因事关重大,尔等须各陈所思,如若并不尽表忠心,乃是为臣之人悖理不忠之处。钦此’”。可是,当允祉等人禀照其意议定允禩死罪时,雍正帝又不愿担负屠弟之名,因而称此并非己意。于是允祉奏曰:“今将杀允禩之过落于我身,我情愿承受。”不料雍正帝阅后大为恼火,在给允祉的朱批中再次为己辨解:“允禩之心及其所行,皇考之神灵与上苍早已睿鉴。或杀或养,朕并未降谕,朕亦并无一定要杀或一定宽免之念。朕又岂有靠着阿哥你的名字杀弟之理?……”足见,雍正帝欲置允禩于死地的意图,众臣无不知晓。此件奏折无年月,根据内容分析,大约写于雍正四年(1726年)年初。
[11]《清史稿》卷 165,《表》5,《皇子世表》5 ,《世宗系》;卷220,《列传》7,《诸王》6。
[12]《清世宗实录》卷10,雍正元年八月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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