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未指明出处者,均见《明清史料》甲编,第六本,第570页,顺治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经略洪承畴密揭帖》。
[243] 《洪承畴章奏文册汇辑》第146页,顺治十四年二月初六日《辰州大兵粮米署道玩误事密揭帖》。
[244] 黄志遴虽然“解常德料豆,浅阁湖中,未免迟缓”,“但本官勤慎,会计职前,时未遽同参。”见《明清档案》第31册,A31-24,顺治十四年七月十六日之三《五省经略洪承畴揭报署道运解粮米迟误有因请准宽宥》。
[245] 《明清史料》甲编,第六本,第562页,顺治十二年十二月初三“经略洪承畴密揭帖”,《明清档案》第25册,A25-4,同日之二《五省经略洪承畴揭请备办明年秋冬会剿滇黔贼寇事宜》。
[246] 《明清史料》丙编,第二本,第161页,顺治十三年八月十日《经略洪承畴揭帖》,《明清档案》第28册,A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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