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察也。”不特世宗不深信隆科多等,并藩邸一切门下人,从来不之信也。同上卷27页42下——43上又云:“从上观人原易,朕当年藩邸门下人,知之甚确。……其不敢轻信人一句,乃用人第一妙诀。朕从来不知疑人,亦不知信人。”可证。
[133]“穆堂别集”卷39上页24上——26下有议覆请诛逆臣年羹尧疏。年参蔡珽,见“上谕内阁”三年正月二十二日(“世宗实录”卷28页4上——5上同)及五年三月十一日(“世宗实录”卷54页14上——18上同)。“永宪录”卷3页33上下,卷5页24下。
[134]“朱批谕旨”卷1页21上有云:“朕日理万几,刻无宁晷,毫不体朕。且值岁底事繁,那得工夫览此幕客闲文?”同上卷1页27下又云:“似此无故烦渎,宁不念朕日理万几之劳乎?在尔[范时绎]未必出于至诚,在朕实费心目观览。即此数行朱字,殊乏幕宾门客代为书也。”可以为证。
[135]参注[105]。按“永宪录”雍正五年腊,文觉年已七十;至十三年之冬,应为七十有八岁矣。唯据文觉所为“花影庵杂记序”(见后)末谓“雍正癸丑,时年七十”,知癸丑即十一年,至十三年不过七十有二。此则足纠萧爽传闻之误。
[136]“永宪录”六卷,江都萧奭撰。卷首纪清初列朝创造制度,卷一纪康熙六十一年事,卷二纪雍正元年事,卷三纪二年事,卷四纪三年事,卷五纪四年事,卷六纪五年至六年二月以前事。吴庆坻“蕉廊脞录”(求恕斋本)卷5页15下——17下并摘录其自叙。知是书成于乾隆十七年。本文所据者第五石斋钞本,前有文如师题识云:“‘艺风藏书记’有此书云:‘江都萧奭龄著。原稿十三巨册,只残存一卷,后以印于“古学汇刊”。今以此本相校,艺风所见,亦记康熙六十一年至雍正六年事,唯有纲无目。此本缺三年一年事,亦因知同出一本矣。六年以后及乾隆初事皆已随时叙及,知原书断自六年止,意在详叙年、隆、阿、塞诸狱。然则云十三巨册者,恐未必真有其书也。”钟翰按钞本实缺雍正二年一年事。盖卷3之首虽云“二年岁在甲旋”,而自第一页第二面以后即纪三年事。
[137]“花影庵杂记序”一首,作于雍正癸丑三月,自署文觉禅师元信,其姓待考。此序载于查为仁“蔗塘外集”(乾隆八年刊本)中。查,宛平人,号心毅;一名成苏,号莲坡;固以诗鸣于时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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