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首县曰台湾县。原台湾府改为台南府。在安平县、嘉义县以东,彰化县以南,自浊水溪开始到硅溪为止,添设云林县。新竹,苗栗一带扼内山之冲,东连大湖,沿山多新垦荒地,故而在新竹西南境,添设苗栗县。这样,苗栗县、彰化县、台湾县、云林县,以及埔里社通判,总计四县一厅,隶属台湾府,裁撤鹿港同知。因基隆为台北第一门户,通商建埠,交涉纷繁,又开采煤矿,修建铁路,商民汇集,更需抚绥,故设立基隆厅,管辖由淡水东北拨来的四保地方,把原设通判改为抚民理事同知,以重事权。山后方面,北以苏澳为总隘,南以埤南为要区,控扼中权,厥惟水尾,实为台东之锁钥,故添设直隶州知州1员,名为台东直隶州。埤南厅旧治,改设直隶州同知1员;水尾以北花莲港地方,改设直隶州通判1员,常川驻扎,稽查商船,弹压民番,均隶台东直隶州。[xiii]
到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前,台湾省府县设置情况是:台湾府,辖台湾县、彰化县、云林县、苗栗县,埔里社厅;台北府,辖淡水县、新竹县、宜兰县、基隆厅、南雅厅;台南厅,辖安平县、凤山县、嘉义县、恒春县,澎湖厅;台东直隶州,知州属官为埤南州同知,花莲港州判。
台湾建省是在清政府直接管辖下进行的,它反映了台湾与大陆*上的密切关系。台湾建省后,行政建置更加完备,有效管辖的范围也更加扩大,原本有益于台湾各族人民、尤其是高山族人民的经济发展。但是,由于清政府台湾建省的目的主要是加强防务,而建省以后,清政府对台湾的态度逐渐转为冷淡,进而变成消极,更由于其腐朽本质决定,宁可动用海军巨款修颐和园也不再给台湾以支持,终于导致台湾建省有名无实[xiv]。光绪二十一年,中日甲午战争之后,台湾终于被迫割让给日本。
四、清代台湾行政建置和台湾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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