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见,家族组织不可能脱离社会、*和经济状况而单独发挥作用,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基本缺乏严密组织和充裕族产的家族组织很难对当时频繁的社会流动起到多大的抑制作用,贝蒂揭示的现象即使确实在桐城存在,也可能只是一种特例而已。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尽管在一段时期内某个地区总有几个地位显赫的家族在当地社会起着重要作用,但由于总体上拥有完善组织和一定族田的宗族在浙西北的普及程度较低,使得宗族地位的显赫并不妨碍其内部家庭间上下流动的进行,而且还导致了各宗族间盛衰隆替的经常存在。由于这些以及基层社会关系相对简单和清前期浙西北晋身精英途径的畅通,使得清前期浙西北基层社会精英的上下活动相当频繁。当然,应该承认,家世的高贵对晋身精英作用良多,但如果没有相应道德、才识和财富等个人因素相配套,仅靠家世也是难以取得成功的。即使是出身高贵的精英,他们的成功也并非完全是祖先恩泽所致,部分也归功于他们所受的良好教育和可能优越的遗传基因。
社会的开放性一般被视为衡量一个社会现代化程度的标志[32](p.7)。在目前的主流观念中, 清前期的中国社会无疑是尚未迈开近代化步伐的传统社会,然而通过前面的论述,我们却看到:一个总体上下流动频繁,等级秩序比较松懈,个人品德、才能、财富等在社会流动中起着重要作用,平民色彩较为浓郁的社会,已在清代开埠前的江南出现。对于这种矛盾现象,傅衣凌曾解释说:“用西欧模式看起来互相矛盾的各种现象,在中国这个多元的社会结构中奇妙地统一着,相安无事,甚至相得益彰。”[33]然而,这种矛盾与其说是事实本身的矛盾,还不如说乃西方理论与中国实际之间的抵牾。要从根本上解释传统社会这种奇妙的现象,还需从中国社会自身发展状况而非西方的理论模式出发,立足于本土资源的挖掘,探索出一个真正契合中国历史发展特征的历史解释模式。
【参考文献】
[1]汪怡.汪氏迁杭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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