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清前期财政概述 |
 |
时间:2007-3-10 10:58:13 来源:不详
|
|
|
3150余万两,出入相抵后的盈余为716万余两[53]。然而这只是各省的出入情形,未包括京师支出在内,而当时京师的支出,主要是靠各省解款。道光后期,京师户部每年支放银九百四五十万两,其来源“除各省例解部款一百二十万,常捐、旗租、减平二百余万外,不敷银两随时奏闻,于盈余省份地丁、盐、关指款拨解部库”[54]。计入京师用款,道光后期全国总计的岁入、岁出实际是没什么富余的,因为各省出入的盈余数,差不多要全部用来解京供中央开销。常例收支如此(表6.5均为常例奏销数),应付起当时层出不穷的例外开支,就只能靠吃库存老本,“是以各省封存正杂等项渐至通融抵垫,而解部之款日少一日”。这种局面,到太平天国起义于道光朝的最后一年(道光三十年)年底爆发以后,终于演变为清政府一场空前的财政危机,而清前期的封建财政,也就以这场危机为标志而告终结了。进入近代以后,由于外国资本主义的侵入,中国社会的性质及经济、*情况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清王朝的财政就又是另一种局面了。
(资料来源:中华文史网编辑部)
<< 上一页 [91] [92] [93] [94] 下一页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