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认为黄运北部和南部的社会存在着重大差异。同样的事件(如推广美棉、植树造林、治理水患等)在相对“可渗透的”(permeable)黄运北部和“不可渗透的”(impermeable)黄运南部具有全然不同的结果。常用的“开放”和“封闭的”社区的标准并不适用于黄运或20世纪的中国。(第10页)
除了最关心自身的利益外,与“国家自强”相比,县级以上政府官员对增加农村收入并无兴趣。只有可以被用来替代进口商品或推动出口工业的农村项目才能引起政府官员的注意。美棉就是作为一种进口商品的替代物被引进的,并由于在中国种植的成本比美国低20%,(第74页)美棉也具有出口潜力。政府进行农业推广,均着重于能够增加中国贸易盈余的农作物,并因此希望有助于保卫国家的主权;农村生活水平受到的关注则要少得多。
在中国,掌权者作为或不作为的主要标准往往不是看一件事对国家、百姓生活有多么重要,而是看对自己的益处有多大。即便像推广美棉这样的事,也并不是对所有掌权者都有益处或有极大的益处。作者指出,如果棉花真的推广开来,棉种的供应者与农民的关系将日益密切。黄运北部因为没有强大的乡村势力,似乎没有什么人担心此事。但在黄运南部,美棉的种植可能导致有人进来分享这个地区根深蒂固的乡村头面人物的权势。因此,仅仅生产粮食更符合西南乡村精英们的*目标,他们在当地的势力,部分地基于在动乱时期储积粮食的能力,在青黄不接时可以提供粮食借贷。手上掌握粮食来维持当地*统治的优越感,使地方的乡村精英对盈利性经济作物带来的机遇熟视无睹。(第80-81页)
许多西方学者,如明恩溥(Arthur Smith)、西德尼?甘布尔(Gamble Sidney)、马若孟等,均注意到华北农村普遍的拾荒问题。(注:马若孟认为,像“开叶子”这样的拾荒行为可以加速庄稼成熟及阻止偷窃。见马若孟:《中国农民经济》,第65-66页。)在西方人看来,拾荒体现了“中国人关于财产所有权方面‘你的和我的’观念在极多的时候是模糊的”。(注:明恩溥,《中国乡村生活》,午晴、唐军译,北京:时事出版社,1998年,第163页。)彭慕兰则通过对拾荒的解析,描绘了一幅国家政策转型影响下的华北农村完整而又逼真的生态与农民生活画面。他认为,通常以群体形式进行活动的穷人对其他人的作物拥有部分的所有权,穷人被普遍认为具有从事拾荒活动的权利,而这种权利首先在其家乡村子里被普遍认同。黄运地区由于失去国家资金的资助,燃料短缺问题越发严重。对穷人来说,拾荒变得极其重要。一名拾柴草的妇女,在一天中可以赚到与一名男性煤炭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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