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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良在广州悬赏缉拿英国船与英国侵略者的告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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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良在广州悬赏缉拿英国船与英国侵略者的告示
巡抚怡,颁发下列赏格:
一、汉奸人等如能悔罪不为(英)夷效劳,向官自首认罪,不咎既往;如能生擒逆夷,或携其首级献给官府,将按照如下赏格给奖。
二、如掳获一级作战舰队中之一艘,船和枪械充公,其船内所有装备,如衣服、货物、银钱,将完全赏给掳获者,并给予赏金十万元;倘烧毁或破坏或凿破作战舰队船舰之底部使其沉没者,一俟查明证实,将给予赏金三万元。其他二级或*之船,赏金按比例递减。
三、夺获大汽船一艘,赏金五万元,小者减半。
若勇敢向前首先掳船擒人者,或剽悍胆略过人者,除给予上述之赏金外,将授予顶戴(官阶),并奏派录用。
四、生擒义律、马礼逊或伯麦者,各赏金五万元;携其首级来献,查明属实者,各赏金三万元。
五、生擒将领,每名赏金一万元;将领首级每个赏金五千元。
六、生擒英夷,每名赏金五百元,杀死后取其首级来献者,每个赏金三百元。
七、生擒印度炮兵或印度雇佣兵,每名赏金一百元,携其首级来献者每个赏金五十元。
八、因擒捕英国逆夷而丧失生命者,查明属实,即发抚恤金三百元,由其家人领用。
其他各国侨民多是恭顺者,并不如英夷之桀骜,决不捕拿干扰,使善良者得同享安宁。
"《鸦片战争史料选译》P262-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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