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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穿鼻草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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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穿鼻草约
二月十八日,因篇幅有限,我们不能详述上月发生的事件,只作以下的说明:
1.封锁尚未解除,商务仍处于停顿;只有少数商人留在广州,而他们也“因处境恶劣而正打算离开”。2.谈判已接近尾声。3.香港已割让给不列颠王国,穿鼻归还中国。4.(订立了)一项不久必须交换或作废的草约。5.舟山开始撤兵,该地全部英军及宁波的战俘不久可望抵达香港。6.目前公共事务的前景确实十分不妙,据我们所知,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相信,皇帝将否定他的大臣琦善的所为,军队的集结和别的敌对行动、皇帝的谕旨和别的官方文告,支持了他们的这种信念。这些文告的其中一部分已为我们所获得,本刊下期将予以登载。我们倾向于这种看法,但一点也不敢肯定,即琦善将坚持他的做法。据说三位新的钦差大臣正在途中,他们将协助——或用某些人的话来说,取代——琦善。我们附带刊登三个官方文件。
第一号
告女王陛下臣民书。一八四一年一月二十日于澳门。女王陛下全权特使现在宣布与钦差大臣共同订立了一项草约,其条款如下:
1.割让香港岛屿和港口给英国君主。该地商业应付给中国的税收,按原在黄埔进行时的方法办理。
2.向英国政府赔款六百万银元;一百万银元立即支付,其余部分按年平均摊分支付,至一八四六年全部付清。
3.两国之间实行平等的官方直接交往。
4.广州港的贸易将在中国新年后的十天内开放。在进一步的规定得以在新殖民地实行之前,贸易将在黄埔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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