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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问题始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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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顿在会见巴麦尊时,希望除赔款、通商之外,还要“占领香港等几个岛屿”。1839年5月,侵华战争的策划者们公开宣称,要通过战争“得到我们自己的一个居留区,以便在英国国旗之下安家立业”。1840年2月,英国议会通过对华战争议案,任命海军上将懿律为侵华军总司令,组成了所谓的“东方远征军”。1840年6月,40余艘英舰驶抵中国海面,发动了侵华战争。
1840年12月,琦善到达广州,开始与义律进行谈判(懿律因病去职,此时由义律接任)。在谈判中,义律提出了赔偿烟价,开放通商口岸及割让岛屿等无理要求;同时还欺骗琦善说,既已罢兵言和,就应裁减兵员,撤销守备。琦善对于赔款、通商等要求表示可以商量,但对于割让海岛一事,不敢擅作主张。为迫使琦善就范,1841年1月6日,英军突然攻占大角、沙角炮台。同时提出五项条件,限琦善三天内必须给予答复。条件之一为将英国占领之沙角炮台,给予英官据守,作为贸易寄寓之所。沙角为广州门户,琦善自然不肯割让,只好请求道光以粤陈外洋孤悬之岛屿,换回沙角地方。义律表示不给沙角也可以,但须用尖沙咀、红坎(香港)等处代换沙角。于是,在奏请道光的同时,在义律的武力胁迫之下,琦善于照会中称:“尖沙咀与香港系属两处……自应即照贵公使大臣前日与鲍鹏面订之言,应择一处地方寄寓泊船”(《鸦片战争的研究》,资料篇)。1月16日,义律在复照中说:“一面以香港一岛接取,为英国寄居贸易之所”,一面归还沙角大角等地。这里,义律篡改了琦善的原意,琦善只答应让予岛上“一处地方”,而义律却擅自改成了全岛。更为可恶的是,当时双方只有往来行文,要想生效必须订立条约后经琦善签字并报道光帝批准才行。而在所有这些必要程序都未进行的情况下,义律单方面抛出了所谓的“穿鼻草约”。条约第一条规定:“香港之岛及其港口割让与英国,大清帝国对香港商业得按黄埔贸易之例,征收一切税钞”。(《英国对华远征记》)为了造成既成事实,1月25日,英舰“硫磺号”强行在香港岛登陆。26日,英人在岛上鸣炮升旗举行占领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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