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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广总督——怡良

    利开展。
      虎门销烟以后,怡良和林、邓二人根据《钦定严禁鸦片烟条例》,重新颁布了禁烟治罪的具体规定,继续打击-烟贩和吸食者。在外国商船的具结问题上,怡良完全支持林则徐,主张区别对待。
      道光二十年(1840年)正月,林则徐接任两广总督后,怡良与林则徐的关系更为密切,他们共同商讨募勇操练,积极备战,彼此书信往来更多,日常接触联系更为频繁,几乎无所不谈。怡良很敬仰林则徐的为人,对林则徐的意见很尊重,到林则徐被革职后,他仍为林则徐提供时事消息,听从林的意见和建议。这年十一月,琦善以钦差大臣和两广总督的身份抵达广州,“欲求林则徐罪不可得,又诬林则徐不收英吉利国王通商之书,欲怡良证实其事,怡良不从”①。怡良坚持备战的主张遭到琦善的排斥,他对琦善要他“专管地方事件”,不让他参预过问“夷务”十分不满。他在林则徐和爱国士绅的推动和支持下,大胆地向道光帝揭发了琦善对义律妥协退让,“说定让给”香港的卖国罪行,促使道光帝下令将琦善革职锁拿押解赴京②,获得舆论的赞许。
      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二月,琦善被革职后,怡良兼署两广总督。因与杨芳联名奏请准许港脚(印度)船只贸易而被先行交部严加议处,后改为革职留任③。三月,奕山、祁贡抵粤分别主持广东军务和接任两广总督后,怡良追随着他们,不曾有什么积极的作为。是年九月被任命为钦差大臣,派往福建会同督抚办理军务④,旋接替因战败被革职的颜伯焘任闽浙总督,主持闽、浙和台湾地区的海防。南京条约签订后,怡良被委任与福建巡抚刘鸿翱负责善后事宜,筹办福州、厦门二口通商,兼署福州将军。这时,璞鼎查借机讹诈,捏称战争期间侵台的英军俘虏系遭风“难民”,要求清政府赔偿及惩办保卫台湾英勇抗战的台湾道姚莹和台湾总兵达洪阿。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怡良被派渡台查办,他屈从于投降派的压力,不仅没有为姚莹、达洪阿剖雪,反而附和耆英等屈从璞鼎查所谓侵台,英战俘系“遭风难夷”,对姚、达进行诬陷的说法,姚、达因此被押解赴京。怡良也为时论所讥。同一年,乞病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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