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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尔哈赤立嗣之谜:皇太极多尔衮究竟谁被选中(图)

时间:2009-9-28 19:12:55  来源:网易

 
    (三)八家同理政

    自从褚英被杀,努尔哈赤经过7年努力,解决嗣子问题宣告失败,诸子相争,愈演愈烈。于是他在剩下的5年中,无可奈何地实施八和硕贝勒共同治理国政方略。这个方略的提出和实施共有四个问题:其一,总结历史教训。努尔哈赤在训诫诸王时,说他的思想来自祖宗六王时代,即"我祖六人及东郭(栋鄂)、王佳(完颜)、哈达、夜黑、兀喇、辉发、蒙古俱贪财货,尚私曲,不尚公直,昆弟中自相争夺、杀害,乃至于败亡"。从这段历史教训中他得出结论:我"以彼为前鉴,预定八家"。实际上,他也是吸取自己的历史教训,因为他为争权夺势、利益、政见分歧,竟杀弟、屠子,当他进入64岁高龄时,反悔过去,展望未来,不寒而栗。所以,天命六年(1621年,天启元年)正月十二日,他教训诸子:"吾子孙中纵有不善者,天可灭之,勿令刑伤,以开杀戮之端。"实际上,开杀戮之端者、不善者正是他自己,今天只是希望诸子不要重蹈覆辙。事实证明,努尔哈赤晚年推行的治国方略,与吸取历史教训大有关系。其二,八和硕贝勒共治国政的经济内容是要求"重义轻财",凡得财务,八家平分;政治上,从诸贝勒中推选出一人为君。要求君主善良、贤能、受谏、有才、有德、有威望,反对"恃力自恣"者;有事八家同议,未经同议不准私行。诸贝勒朝见君主须同往,共商国是、举贤良、退谗侫,不可一二人至君前;君主"若不纳谏,所行非善",可以共同计议更换;如果被更换的君主不悦,则"强行易之"。同时,要求严法度,信赏必罚,加强法制管理。其三,奉行儒家忠孝思想,主张社会和谐,提出"人君无野处露宿之理,故筑城也。君明乃国成,国治乃成君。至于君之下有王,王安即民安,民安即王安。故天作之君,君恩臣,臣敬君礼也。至于王宜爱民,民宜尊王;为主者宜怜仆,仆宜为其主。仆所事之农业与主共食,而主所获之财及所畋之物亦当与仆共之。如是,天欣人爱,岂不各成欢庆哉"。很显然,他要求从君主到奴仆上下都要"互相关切",使社会达到"天欣人爱"境界。如何达到这个目标,需要一种统治思想,那就是儒家思想。天命十年(1625年,天启五年)四月二十三日,他在诸贝勒欢宴上正式引用《论语》说:"其为人也孝悌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吾世世子孙当孝于亲,悌于长。其在礼法之地勿失恭敬之仪。至于燕闲之时,长者宜合洽其子弟,俾翕如欢聚。"并指出,作为君主凡是"除夕谒堂子拜神主后,先由国君亲自拜众叔、诸兄,然后坐汗位。汗与受汗叩拜之众叔、兄,皆并坐于一列,受国人叩拜"。为了给诸子和国人做出榜样,当年正月初七日,他把过去在统一战争中受到冲击、对自己大为不满的建州本部叔父、伯父,叶赫部的诸媪、额驸之母,包括乌拉部岳母都都祜等都请到自己家中,坐在西炕上,令自己的三位福晋以儿媳之礼,"叩拜二伯父及四媪",自己也捧酒跪饮。同时,在民族政策方面,遵循儒家思想,主张改变往昔政策,认为"昔我国满洲与蒙古、汉人国别俗殊,今共处一城,如同室然。为和洽,乃各得其所"。其四,推行监督机制。天命八年(1623年,天启三年)二月初七日,决定八旗设都堂8员,满洲每旗设审事官2员,蒙古、汉人各设审事官8员。而对各贝勒特别设立"卦文启示者",将汗的教诲之言,随时提醒贝勒遵循,给予严格监督。

    八和硕贝勒共治国政,实质上是重新确立政治体制,将正在过渡和完善的君主制,退回到贵族共和制,是一种倒退政策,没有前途。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诸位小贝勒的地位。并对争权夺势的大贝勒是个有力的牵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激烈的嗣位之争。同时,也不难看出,所谓"九王当立而年幼",令代善摄位,将来"传于九王"的传闻,决不会是这种体制下的产物,而是努尔哈赤在实施此制之后,对嗣君的一个适时的思考方案。

    (四)嗣位之谜底

    朝鲜李朝使臣传出多尔衮当立嗣,代善暂摄政一事,后世史家常常一言以蔽之,"望风扑影"。就算如此,影子是什么?也需要史家认真追踪。现从四个方面看看当时的具体情况。其一,多尔衮为贝勒,不代表八家。努尔哈赤在世时,他在诸贝勒中处于什么位置,我们从头说起。早在天命四年(1619年,万历四十七年)李朝官员李民寏提到代善、皇太极、莽古尔泰之后说,"余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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