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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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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法令弛则国乱”;而法令能否施行的关键,在于人君能否与臣民共同遵守,“君敬法则法行,君慢法则法弛”。东汉时期“盗贼”繁多,为了缓和矛盾,统治者经常颁布赦令。王符极其反对,认为“擒灭盗贼,在于明法,不在数赦”,年年大赦,容易使恶人产生侥幸心理,反而促使“□宄兴繁”,使“恶人昌而善人伤”。王符严斥司法官吏贪赃枉法、拖延诉讼的恶劣作风。他指出,一件案子,“讼不讼辄连月日”,长期不与断决,不仅冤屈不得伸,而且贻误农时,影响生产;其原因多是司法官吏造成的,他们为了敲诈勒索,故意拖延诉讼;或者受人贿赂,有意错判,造成一方不服,连续上告,从而使得案件长期不结。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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