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贵族一致反对,那时实行的还是更为复杂的一套选举德意志皇帝的制度。经过各种政治势力的纵横捭阖,在1257年终于确立了选帝侯选举德皇的制度。
在《黄金诏书》中,进一步确认、扩大了选帝侯的权力:选帝侯在其领地内政治独立,拥有司法(独立的、不准臣民上诉的最高司法裁判权)、铸币、采矿、征税等国家主权。同时,进一步削弱了皇权,加剧了德意志的政治分裂。
在《诏书》中,确定法兰克福是选举皇帝并举行加冕典礼的地方。对选帝侯如何抵达法兰克福,享受怎样的待遇,七个选帝侯投票的先后顺序都作了详细规定。1792年在法兰克福举行了最后一次选举、加冕典礼和庆典。
选帝侯们对皇帝的态度可说是“高高捧起,轻轻放下”。一方面,在形式上,皇帝位高权重,是“最高贵的统治者”,“世俗世界的首领、最高的行政长官、整个基督教世界的庇护人和保护者”,在整个欧洲享有崇高声誉;另一方面,皇帝在帝国内部的施政权力却受到很大的限制。皇帝经常处在“大权没有,小权不少”的状况之中:在涉及外交、内政、对外宣战或媾和等重大事宜上,均受制于以选帝侯为首的帝国大大小小的贵族、领主,受制于后者在其中施展政治影响的帝国议会。这样,为皇帝剩下可干的事情不外就只有:任命帝国的官员,用自己的威望去影响主教、修道院院长的选举,在帝国的小诸侯那里施加恩惠以获取支持,再有就是不时发布一个嘉奖令、大赦令之类。好在德意志皇帝还都是从选帝侯中选出的,在他的选帝侯国里,他可是说一不二的。
选帝侯的遗迹
原选帝侯国的纹徽在德国均被传承下来,用来当作今天的州徽或城徽。最典型的一个例子是莱茵兰―普法尔茨州的州徽。因该州在历史上有三个选帝侯国:特利尔、美因茨和普法尔茨,故该州的州徽即由这三个选帝侯国的纹徽三合一组成。
昔日的选帝侯宫,在今天或成了供旅游者参观的名胜古迹,或成了大学的一部分。联邦德国首都在波恩时,位于科隆与波恩之间的小城布吕尔的选帝侯宫成了招待国宾的迎宾楼。
许多城市都有以“选帝侯”命名的大街。在柏林的选侯堤大街(Kurf�黵stendammstr.)更是柏林的金街——地位与北京的王府井大街相当。中国与德国建交,自清朝起使馆就在这条大街上。当年赛金花随洪状元到柏林,当然也在此留下了他们的足迹。可惜原中国使馆这所房子(位于西柏林)在上世纪80年代被售出。那时,有谁会想到东、西德会合并,而且首都也会搬到柏林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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