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必须对史前之后历史时期的知识具有极深的功底,才能着手研讨我们并无实际知识的考古学上那遥远的时代……”赖特认为器物能够反映他们所属“民族”的风格与历史,是对的,但这一“风格与历史”可以通过器物进行“重建”,而毋需依赖文献记载中既有的“民族”称谓及其史迹,考古学要在史前学的领域走得更远,就必须清算诸如“必须对史前之后历史的知识具有极深功底”之类在今天看来也似乎仍然正确的训导,史前考古学必须确立有别于传统历史学的述史语言体系,这也是“三期说”思想的基本功业。当考古学必然地诞生于丹麦这个没有罗马传统的北欧小国那一刻起,也就注定地拧断了与传统历史学的脐带。这一意识,中外学者都有一些朦胧的感觉,顾颉刚在《古史辩二册自序》说:“我的工作,在消极方面说,是希望-古学家做扫除的工作,使他们的新系统不致受旧系统的纠缠。”如果说顾颉刚更多是从“积极方面”“疑古”,那么克拉克的思想就更为直接:“对全世界的民族来讲——旧石器时代的人类比希腊人更有意义。”尽管连格林·丹尼尔这样的考古史家也认为这会将考古学置于一个不适当的位置,但克拉克的确具备一种新史学的胸襟。我们要改变公众对历史的接受方式,必须首先要求考古学家能够自觉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但由于与历史时期考古的相互衔接以及对这种衔接的执著追求,考古学与传统历史学的界性容易被模糊,考古学完整的独立性不容易得到明晰的呈现。直至今日,我们对考古学的学科定位还更多地着眼于方法论的角度,考古学的学术语境也就始终停留在资料的开掘与积累阶段。这里面自然有客观的原因,但认知上的反思更有意义,我们称谓的“类型学”“地层学”,其真实内涵可能已超越了方法论的范畴。
蒙特留斯发展类型学思想,主张把“二代”体系及其进一步的分期方案扩展到整个地中海东部及近东文明中去,目的是更具体地将欧洲史前史纳入统一标尺的叙史框架。表面看,类型学以及赖以检阅的地层学是作为方法论来应用的,实际上,这种方法论的应用过程同时也是史前学语言的设置过程。“考古学文化”就是类型学在处理矛盾变化的考古现象中诞生的概念,是类型学运用的综合成果,是类型的集合体。这里,“类型”已从一个方法的概念转向了本体的概念。张忠培先生坚持将“考古学文化”作为考古学的研究对象,指出考古学的目标就是实现对考古学文化所表象的那部分人类历史的认识。而这部分历史必须通过类型学或者主要通过类型学的语言进行表述,这种表述的系统化过程就是考古学述史语言的实现过程,也必然是考古学的学科目标。与张忠培的表述相比较,前者重内容,后者重形式。但这种“形式”的被意识、被推进、被接受,对于考古学的学科建设,或许更具有本质性。李季先生曾提出考古学的“编译语言”问题,例如他将“区、系、类型”归入这种编译系统,在他的理解中,这种“编译”只是作为一种过渡语言和替代符号,但他并没有描绘“终极语言”到底是怎么回事。事实上,这种符号化、类型化的“编译语言”已经具备了考古学述史语言的本质特征。我们能够进一步使之完备、精确、丰富,但改变不了它符号化、类型化的语言模式。而通向完备、精确、丰富的途径,首要就是在思想上确立这种“语言”意识,而不是寄希望于永远的将来。从某种意义上,考古学的发展不是一个线性的过程,而是一个多维的“膨胀”过程,及早把握这一学科的基本要素,我们的工作就多一份理性的精神。
20世纪80年代后期曾有一场有关中国文明起源的争论,双方分歧似乎是在文明特征的把握及文明因素的判断上,争论并没有明确的结论。为此张光直先生曾诘问为什么将文明起源问题仅仅限制在“中国文明是从什么地方来的”﹖“为什么不讨论文明前的社会产生文明的内部的动力问题﹖”但在一个拥有二十四史的国度里,任何一个学者都难以抵御制定框架、清理线索,在时空的维度中推进历史的诱惑,这恐怕无法从人类学的立场作理喻。因此这场争论非常有意义,意义之所在是我们发现了不同的语言体系在“文明诞生”这一历史时刻的相互对接上遇到的困难,“我们能够在文字以前找到文明吗﹖”这一设问或许比“我们能在中原以外找到文明吗”这一设问更能抓住这场争论的实质。文字是传统历史学最基本的信息源,他提供了包括思想史、人物史在内的历史学语境以及根深蒂固地被人们适应了的历史接受方式,这正是考古学无法提供的。但作为历史的延伸,史前史似乎注定要在与传统意义上的历史联结中去寻找它的终极意义。考古学的语言是否能够承载“国家文明”的概念,便成为一个问题。
有意思的是,苏秉琦先生在《中国文明起源新探》中,似乎并没有纠缠于“国家文明”的概念本身,而将整个叙事方式定位在“中华一统”的形成模式中,从“区系类型”、“条块”说到“古国、方国、帝国”,从“裂变、撞击、熔合”说到“原生、次生、续生”,从考古发现的类型化事实中捕捉历史进步量变与质变的信息,用考古学所擅长的类型化语言去阐发历史的逻辑。在这里,我们发现考古学在摸索通向历史真实的另一条道路,这是一条与传统历史学平行的道路,它们可以互相补充,互相说明,但决不可互相替代,它们并不打算在某个时段互交接力棒,而力图将自己的“语言”进行到底……作为类型学的大师,苏秉琦赋予诸如“玫瑰”、“龙”、“”、“”等纹饰、器物名词以极为特殊又极具历史底蕴的含义,其内涵甚或超过“重黎”、“颛顼”、“蚩尤”等传说概念,“华山玫瑰燕山龙”在大凌河上游相会的意义也可能超过炎黄的“阪泉大战”。这正是考古学的史学语言的基本元素,尽管这些语言模式尚处于“搭建”、“说论”阶段,未曾真正进入“史”的体系,但潜藏其中的对新史学的意识与追求,深得考古学魅力之三味,值得中国考古学参悟。
不妨说,这就是“三期说”思想的正统延续。格林·丹尼尔在对考古学150年各个阶段的回顾中,反复告戒与历史记载妄加比附对考古学的潜在危害,考古学与生俱来就富有独立而纯粹使命,这一本质使命同样不能为今日科技应用所带来的信息流向而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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