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墓坑内填土以青灰色膏泥为主的五花土,层层夯实,土质较硬,夯层约13~16厘米,在墓室的东南和[注: 南和县位于河北省南部,地处太行东麓冲积平原,属邢台市管辖。全县总面积418平方公里,耕地39.1万亩,总人口32万人,辖3镇5乡,218个行政村,4个居委会。]东北角填土中发现两件当时挖墓遗留下的铁质工具。墓壁较光滑;墓道呈斜坡状,约40°左右。未发现盗洞。墓道残长1.6米、宽1.8米,墓圹开口长7米、宽4.82米,墓底长6.2米、宽4.12米,外藏室通长3.62米、通宽2.8米,椁室长3米、宽1.6米、高1.64米,外棺长2.62米、宽1.16米、高1.14米,中棺长2.36米、宽0.92米、高0.96米,内棺长1.98米、宽0.61米、高0.56米,枕木长2.42米、每条宽0.4米、厚0.36米。
M585也是由外藏室和一椁三重棺组成。椁室与外藏室上覆盖有南北相通的9条横板。外藏室分东、南、西、北四个部分,边上每隔一段有立柱承托横梁,外藏室长、横梁及立柱都是燕尾榫卯结构相连。横梁上盖有器物箱盖板。外棺盖板为两块东西向的木板拼接而成,中间以套榫相连,靠近四角的位置各有一个直径10余厘米的铜环。中棺盖板为弧顶,两侧站板也向外弧出,盖板外侧各有两个铜环,盖板下有望板,望板四角各有一袋似装纺织物穿于望板上的孔内,似提拿望板之作用。内棺盖板上方覆盖二层菱形纹饰的纺织物,为棺帷。椁底板下发现两条南北向的枕木。除中棺盖板及两侧站板外弧之外,椁室及外棺、内棺均为长方形盒状。每块木板交接处都以榫卯结构相连。残墓室内填土以青灰色膏泥进行层层夯实,土质较硬,夯层约12~15厘米。在墓室的东南角填土中同样发现1件当时挖墓遗留下的铁质工具。残墓室挖至3米左右发现有盗洞,盗洞呈椭圆形,东西长约2米,南北宽约1米,盗洞填土为黄褐色,土质较松软。在离椁盖板3米左右盗洞消失。墓壁似直且光滑。墓道呈斜坡状,且有脚窝,约35°左右。墓道残长4.14米、宽3.4米,墓圹开口长8.6米、宽6.2米,墓底长7.4米、宽5.92米,外藏室通长5.6米、通宽3.46米,椁室长3.48米、宽2米、高2.02米,外棺长2.86米、宽1.45米、高1.43米,中棺长2.42米、宽1.2米、高1.2米,内棺长1.97米、宽0.62米、高0.58米,枕木长3.22米、每条宽0.36米、厚0.4米。

两座墓共出土文物241件(套)。包括铜器、陶器、漆木器、玉器及角器等。随葬器物大多位于外藏室内,仅M566内棺出土一组玉器,M585内棺无任何随葬品。
M566出土文物共计133件(套)。其中铜器26件,分布在东外藏室和南外藏室的西南部。器形有铜镜、铜灯、铜熏炉、铜匜、铜盆、铜匕、铜鼎、铜甑、铜釜、铜甗、铜壶、铜鐎盉、铜盒等。陶器57件,分布在北外藏室。器形有陶簠、陶敦、陶盒、陶盆、陶壶、陶鼎、陶罐、陶钫、陶匜、陶甑、陶豆、陶勺、陶匕、陶等。漆木器32件,分布在东外藏室和南外藏室的东南部。器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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