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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发明的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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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不肯进谏,只是心里不满。法令是皇上制定的,对法令不满就是对皇上不满,应当杀头。武帝想起“白鹿皮”的事,余怒未消,当即恩准,颜异就成了“肚子骂人”丢了脑袋的第一人。可见,在英明领袖汉武帝的领导下,臣民只有拍马屁的自由,没有不拍马屁的自由,盖不拍马屁的自由就是沉默的自由,沉默的自由到现在还在纸上作“宰予昼寝”呢。 自此,大汉朝就有了“腹诽罪”。这是法定主义下的罪名,但这个罪名的认定是用莫名其妙的方法,所以效果比擅断主义还要命。有人说,这张汤太不是东西,没有他的搬弄武帝未必能想出这么个罪名,可是没有武帝的乾纲独断,拍板定夺,这个罪名也写不进法典里去。虽然我厌恶张汤,但还是认定他只是敲边鼓的角色,“腹诽罪”的发明权还得归于光荣伟大的汉武帝。 腹诽罪是否为中国所独有,好象也不一定。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里就提供了一个案例,转引自普卢塔克的《狄欧尼西乌斯传》。马尔西亚斯做梦他割断了狄欧尼西乌斯的咽喉,狄欧尼西乌斯因此把他处死,说他白天不这样想,夜里就不会做这样的梦。狄欧尼西乌斯虽然不知道中国的“周公解梦”,弗洛伊德也还没写出《梦的解析》,但他早就能熟练运用了。 凡是专制者,有两件事是他们最热心的,一是统一天下,一是统一思想,这两件事都是“-如草不闻声”。暴政有两种,一种是真正的暴政,以暴力统治人民,一种是见解上的暴政,当人民的想法与统治者有抵触时就能感觉到的那种暴政。前一种暴政是越来越少见了,后一种暴政却所见多有,它是前一种暴政的升级版,技术含量比较高。其手法是拿纳税人的钱为自己贴金,为纳税人洗脑。 专制主义的害处已经被人说得够多了,再说也说不新意。它的吊诡之处就在于它不仅祸害人民,连施行专制主义的人也一样受害。英格兰的国王亨利八世在世的时候,跟汉武帝一样喜欢在法律上搞发明创造,他宣布凡预言国王死亡的人犯叛逆罪,在他最后一次患病时,医生打死也不敢说他已病危,当然最后他也照样死翘翘,鬼知道在他生命的弥留之际可怜的医生是怎么折腾他的。还有咱们大清朝的少年皇帝同治,他逛窑子患了梅毒,但医生只敢当感冒发烧治,最后也只得死翘翘,为专制主义再添一个“不得好死”的典型。 回头再说汉武帝的腹诽罪,大约大臣们自己也吃勿消,动不动就被政敌以腹诽罪为名抄家杀头,弄得统治者自己都神经衰弱、人人自危,也不符合大汉朝安定团结的-局面,所以没实行多久就被废除了。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项罪名被废除的那天,满殿的大臣都要摸摸脑袋,长出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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