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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武

    汉武帝即位的五六十年间,社会经济欣欣向荣。由于经济的发展,汉朝的国库更加充实了,当时朝廷里的钱积累很多,串钱的绳子都烂断了,以至于无法计算;粮食在仓库里放不下,堆到露天地上,任凭它腐烂。这些都是农民辛勤劳动所创造的巨大财富,也是汉朝初年封建统治者从广大农民身上搜刮的血汗。
    汉武帝就是在社会经济相当发展、国力充实的情况下,继汉景帝之后当了皇帝的。他雄才大略,而当时社会经济的繁荣局面,又给了他施展雄才大略的物质条件。

      二、加强中央集权,巩固汉帝国的统一
      汉武帝做了许多对以后历史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事情,首先是加强中央集权的-制度,巩固汉帝国的统一和发展。
      秦始皇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建立中央集权大帝国的人,但是,秦始皇所建立的中央集权-,基础并不巩固。因此,秦朝灭亡以后,项羽便曾一度恢复分封制,刘邦在他和项羽争夺帝位的时候,为了争取有实力的人拥护,对于一些有功的将领和一些有很大实力的地方贵族,也封他们为王。各个王在藩国里,有很大的独立性,他们直接控制着人民和土地,这对中央政府有很大的威胁。刘邦在做了皇帝以后,就采取种种办法来消灭这些异姓王,同时,他因为自己新朝廷的实力不能到达全国各地,又认为自己本家的子弟是可靠的,因此就分封了许多同姓子弟为王,把他们分封到各地去,以加强汉朝廷对各地区的统治,起初也的确没有发生什么重大问题。
      但过了几十年以后,情形不同了。几十年的休养生息,汉中央政府的力量强大起来了,各地藩王的势力也比以前大得多了,他们各自发展势力,拥地自雄,这就使中央和各藩国的矛盾尖锐了起来。公元前154年,汉景帝采纳晁错的建议,实行了“削藩”。于是吴、楚、赵、胶西、胶东、吉川和济南七个藩国,便以诛晁错的名义,实行叛乱,这就是著名的“七国之乱”。七国之乱子定以后,藩国官吏由朝廷任用,藩王只征收租税,因而没有实际的-权力了,这当然加强了中央集权-。但是,封建割据的残余势力当时并没有消灭,并且在三十税一的政策下,商人和地主大量兼并农氏的土地,各地都出现了大大小小的豪强势力。在这以外,朝廷内部对采取什么样的国策,也有不同的主张,中央集权的制度也还没有完备地建立起来。这一切都是汉武帝所必须解决的问题。
      汉武帝十六岁时便登上了皇帝的宝座,那时候他还不能亲自掌握政权。代汉武帝掌握大权的是他祖母窦太后,她任用自己的?┒?窦婴做丞相。窦太后崇尚道家思想,主张清静无为,实际上是一个保守现状的守旧派。窦婴却不同,他是儒家集团里的人物,他想利用儒家学说来作统治工具,改变旧政。因此,他们姑?┲?间一开始就有了矛盾。不久窦太后竟一怒而免除了窦婴丞相的职务。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窦太后死去,这以后,汉武帝才解除了施展-抱负的障碍。
      在这一年做丞相的是另一个外戚田?`。田?`是汉武帝母亲王太后的同母弟。他虽也倾向儒家学说,但他因为得到王太后的支持,有些专权,朝廷中的百官也都依附他。这自然也要和汉武帝发生矛盾。有一天,田?`向汉武帝奏事,并推荐了一大批官员。汉武帝不高兴地问他说;“你准备任用的官员都提完了么?我也打算用几个人呢!”这表示汉武帝不让丞相多管事,田?`没有办法,只好少管。从此,汉武帝亲自掌握大权了。
    汉武帝为了把一切大权都掌握到自己的手里,使自己的-抱负能够顺利地实现,在打击田?`以后,甚至不愿意丞相做他的助手了。丞相本来在行政上总理一切,地位很高。这时候汉武帝就把原来在他身边拿拿文书的尚书或中书(用士人称尚书,用宦官称中书,职务一样)的地位,加强起来,终至于使丞相成为有名无实的职位。汉武帝以后的汉朝的历代皇帝,直到东汉,“中书”或“尚书”都是中央发号司令的机构。
      在把国家大权完全掌握到自己的手里以后,汉武帝就决定进一步来加强中央集权制度,首先他要更加彻底地解决藩国问题。汉武帝采取了主父僵建议的“推思”办法,命令藩王们不能把封地仅仅传授给继承王位的长子,而必须划出一部分来分封其他子弟做侯国,并且规定这些侯国不再受藩王的管领,而直接由各地的郡来管辖。这样一来,藩国的土地越分越小,小的只有三五个县,大的也不过十几个县,势力越来越弱,自然也就无法跟中央对抗了。
      在这同时,汉武帝还用种种的借口来剥夺侯国封君的爵位。汉武帝每年八月会诸侯于庙中,诸侯必须出金助祭,如果金的成色被认为是不好的,就要夺爵,因这被夺爵的有一百多人。据另外一个统计,汉朝初年因功封侯的有一百四十三人;到汉武帝太初年间(公元前104?D101年)就只剩下了五人。经汉武帝自己封候的有七十五人,而其中六十八人后来被剥夺了爵位。因推思法而封侯的各藩王子弟一百七十五人,在汉武帝手里失侯的也有一百十三人。
      为了同样的目的,汉武帝又加强了原有的监察制度。汉朝初年,中央政府虽然因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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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秦朝的制度设有御史大夫,但废除了负责监察地方的监御史。汉武帝则把监察制度大大加以扩充,并建立了“州刺史”制度,设置了一个司隶校尉和十三个州刺史,对各郡国进行严密的监督:除了地方豪强和郡太守是否遵守中央法令,是否互相勾结称霸逞强等等,是州刺史应该监察的以外,州刺史还有直接行使“治断冤狱”的司法权。
      这样,没有被废的王侯既只是“衣租食税”,地方豪强的行为也受到严密的监督,秦始皇开始建立起来的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到汉武帝这时候才算巩固了。
      汉武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还建立了一套选用官吏的制度。汉武帝以前,中央政府的大官,多是功臣或功臣于弟,一般官吏大都由郎官出身。郎官是侍卫皇帝左右的小官,人数很多,如果不是出身官家或有中等以上财产的人,是很难做到即官的。这样,官吏的来源很狭隘,不能适应中央集权制度下官僚机构扩大的要求。当时,新兴的地主阶级的力量更加强大了,他们迫切要求-上的地位。汉武帝为了取得地主阶级的支持,又采用了所谓“破格用人”的政策,把地主阶级知识分子大量提拔起来,充当中央和地方的官吏,从而加强自己的统治力量。
      汉武帝还把以前实行过但没有被重视的“察选”制度,大大地加以扩大和发展:命令各级官吏保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听候甄别试用。著名的学者董仲舒和公孙弘,就是经过“贤良”的策试(考试)而被重用的、后来汉武帝又采纳了董仲舒的建议,命令郡国每年举孝(孝涕的人)廉(廉洁的官吏)各一人。对于那些具有一定条件而又不肯“出仕”的人,则由政府来“征召”。被征召的人由汉武帝亲自召见,被认为合用的,就授给官职。汉武帝还用“公车上书”的办法,使官吏人民都可以上奏章给皇帝建议国事,意见合他的要求的,就根据上书的人的特长授给官职。像东方朔、主父偃、朱买臣等著名汉臣,都是由于上书言事而被重用的。
      汉武帝还设立“大学”,通过学校来选拔官僚。关于这一点,我们在下面一节里再谈。
      这样,汉武帝就把秦以前已经开端,奉始皇曾经加以发展的官僚制度大大加强了。用从“民间”(实际上是地主阶级中间)选拔出来的官僚来代替享有世袭特权的贵族,这就是官僚制度的特色。这制度在以后二千年的封建社会里,一直被历代的封建统治者所沿用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