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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袁世凯一些公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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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接着又依法进行选举,并在1913年初召开了国会。
其次,1913年1月9日公布《文官考试法》,表明他有意建立现代国家机关。其中规定文官高等考试,以国法学、刑法、民法、国际公法、行政法、经济学和财政学七种为主科,一定要考。商法、-学、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通商约章等五种为附科,应试者自择其一。
再次,他推行军民分治,一再下令军警不得干预-,也是完全正确的。
总的看来,在1913年3月20日暗杀宋教仁事件发生前,他在制度层面的施政有可取之处,不能一概抹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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