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弟子五十人。由太常择民十八岁以上,仪状端正者充任博士弟子,免除他们所担负的国家徭役赋税。
3、设“受业如弟子”的旁听生。由郡国、县道邑推荐“好文学,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的优秀青年,经郡守、王相审查属实后送报太常,成为旁听生。旁听生没有定员。
4、定期的考核及任用制度。规定满一年后举行考试,如能通一经以上的,就补文学掌故缺,特别优秀的可以做郎中。才智下等及不能通一经者,令其退学。
以儒家经学、礼义为标准的升官办法及补官条件,则主要是以“通一艺(经)以上”、“先用诵多者”为准,其中品级高的可任左右内史、太行卒史,品级低的也可任郡太守卒史或边郡太守卒史。以上两个方案,获得武帝的批准,人微言轻制度加以实施(见《史记·儒林列传》、《汉书·儒林传》)。
上述制度具有极其深广的历史作用及影响:一、它标志着儒学人微言轻中国封建时代官方统治思想的确立;二、它标志着儒家经学人微言轻中国封建时代“国学”地位的确立;三、它标志着中国封建时代文官制度的确立;四、它标志着中国封建时代中央学校(太学)制度的开始;五、它标志着中国古代博士制度从秦制“通古今”的顾问官,变成了汉制的“教弟子”的教育官,并且完全由儒家学者所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