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又遭到善玩权术的公孙弘之排挤,被故意任命为纵恣不法、屡杀大臣而闻名于世的胶西五刘端的"相"。刘端对董仲舒虽尚能礼敬,但董仲舒恐日久获罪,于是就称病辞职,不再为官。朝廷议论事,常派人到他家征询意见。居家不问家产业,以修学著书终老,被当时人誉为"群儒首"、"儒者宗"和"王佐之材"。
董仲舒的思想学说,在中围思想文化史上具有宽大的影晌。在哲学上,他以《春秋》“公羊学”为骨干,广泛汲取了先秦诸子宣扬的"天命"和"天志"、"刑名法术"、"无为"等思想,以及先秦阴阳家、秦汉方士神秘化了的"阴阳五行"学说,并利用当时天文、历数、物候等自然科学的新成果,构造出了一套以"天人感应"为核心的神学目的论体系。用"天不变,道亦不变"的观点,论证封建的"大纲人伦、道现、-、教化、习俗、文义"等的永恒合理性。他的"阴阳灾变"理论,为后来兴盛的谶纬神学提供了依据。在人性论上,董仲舒主张"性三品"说,认为人性有善、恶、中二等之分。在道德论上,认为应该"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突出强凋道德的重要性而轻视功利。在社会-学说上,强调"大一统",系统提出并论证了"三纲五常"理论,其"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妇纲"的"三纲"理论,对后世有极其巨大且有害的影响。
董仲舒的思想学说除了有很大负面影响之外,还有一些正面的作用值得指出。如他的"天人感应"理沦,固然有宣扬"君权"的一而,但还有限制君主滥用权力的一面。他说:"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春秋》之大义也"(《春秋繁露·玉杯》);又说:"且天之生民非为王也,而天立王,以为民也。故其德足以安乐民者,天予之;其足以贼民者,天夺之。"(《春秋繁露·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这是试图以"天"来限制君权,与孔子讲"忠君",但又并非君主专制的无条件拥护者,是一脉相承的。董仲舒还借"奉大法古"、革除秦朝弊政为理由,提出了一系列在当时条件下值得肯定的主张,如:限制地主占有土地数量,堵塞土地兼并之路;取消盐铁官营;解放奴婢,剥夺主人滥杀奴婢的权力;“薄赋敛,省徭役,以宽民力”;为官食俸禄的人不得置产业;反对不顾国内重大矛盾而不断对匈奴大举讨伐的做法。如上种种,应该承认都或多或少是减轻人民负担、有益于老百姓生存的建议。
董仲舒的著作,据《汉书》记载有一百二十三篇。今存有《举贤良对策》三篇(保留在《汉书·董仲舒传》中)、《春秋繁露》八十二篇;另有《春秋决狱》,今存部分;其余遗文后人编辑《董子文集》,严可均《全汉文》辑有“董仲舒文”二卷。
注:
①关于董仲舒上"天人三策"的时间,《史记》不载,《汉书》虽载但有矛盾的地方,由此引起后世很大的争议。据我们统计,迄今大致有以下五种说法:
(一)建元元年(前140)冬十月说。此说首侣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从其说者有宋人马端临(见《文献通考·选举六》),清人沈钦韩(见王先谦《汉书补注》引)苏舆(见《董子年表》),现当代人夏曾佑(见夏著《中国古代史》)、胡适(见胡著《巾国中古史长编》)、钱穆(见钱著《两汉经学今古文平议》)、范文澜(见池著《中国通史》)、顾颉刚(见顾著《秦汉的方士与儒生》)、翦伯赞(见翦著《中国史纲要》)、侯外庐(见侯著《中国思想通史》)等。
(二)建元五年(前136)说。清人齐召南主此说(见王先谦《汉书补注》引)。
(三)元光元年(前134)二月说。南宋人王益之主此说(见《两汉纪年》卷十一)。
(四)元光元年(前134)五月说。南宋人洪迈在《容斋随笔》中主此说。从其说者有清人王先谦(见《汉书补注》),现当代人刘汝霖(见《汉晋学术系年》)、吕思勉(见《吕思勉读史札记》)、郭沫若(见《中国史稿》)、徐复观(见徐著《两汉思想史》卷二)、施丁(见《社会科学辑刊》1980年第3期《董仲舒天人三策作于元光元年辩》)、金春峰(见金著《汉代思想史》)、林剑鸣(见林著《秦汉史》)等。
(五)元光二年(前133)至元光四年(前131)间说。台湾学者戴君仁主此说(见《孔孟学报》十六期《汉武帝罢黜百家非发自董仲舒考》)。
我们认为,上述诸说中以"元光元年(前134)五月说。证据充分。《汉书·武帝纪》中明文记载:"(元光元年)五月,谓贤良曰……于是董仲舒、公孙弘等出焉。"至于其他诸说,都是从推论出发,缺乏坚实的证据,难以成立。具体考证这里无法进行,可参见上列吕思勉、徐复观、施丁、林剑吗等的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