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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启超的世纪情怀

    受西方以耶稣纪年的启示,康有为首创以孔子纪年。1895年,康氏在沪办的《强学报》曾以“孔子卒后二千四百七十三年”作纪年,这不独遭到正统派奉今王为正朔的非议,甚至连思想较为开通的张之洞也为之震骇。若采“世纪”,纪年问题自然不能不辨。于是,梁启超于1898年底特作《纪年公理》,刊于次年《清议报》。文中指出:“《春秋》曰:‘诸侯不得改元,惟王者然后改元。’此其义何,凡设记号者,皆将使人脑筋省力也。故记号恒欲其简,不欲其繁。”其意在淡化纪年的-含意。他认为各国相通后,应有统一的纪年:“当各国之未相通也,各自纪年,盖记号必不能暗同,无可如何也。及诸国既已相通,交涉之事日多,而所指之年,其代数记号,各参差不相符,则于人之脑筋甚劳,而于事甚不便。故孔子作《春秋》,首立此义,所以齐万而为一,去繁而就简,盖有精义存焉。问者曰:‘孔子以前纪年一乎?’曰:‘以左氏《春秋》、《国语》、《战国策》、《史记》各世家各年表推之,知当时诸国,各自纪年也。西汉诸侯王,亦各自改元,……东汉以后,孔制渐昌矣。’”反观欧洲,其情形亦与中国相似:“欧洲希腊诸国,各自改元。千余年前,犹沿此制,后乃定于一。以耶稣降生为纪,与孔子精意暗合,盖由繁而简,自然之理,人心所必至者也。”

      梁启超强调,中国不应再以历代帝王之年号为纪年,应“归于一”:“中国之种,使从此灭绝为奴,不自立则已耳,苟犹自立,则纪元必归于一。”他觉得中国亦宜归于一教主,但不可归于耶稣。中国可法其生,不法其死,“以孔子卒纪,不如以孔子生纪”。同时他又认为,世界各国交通以后,全球万国应归于一。归于谁呢?这里遇到了世界主义与国家主义、普遍主义与特殊主义的冲突。他认为这一问题有待世界各国开大会来定夺,最终定一符合“公理”的纪年法则。

      面对中国国情与国际惯例的冲突,梁启超在1901年发表的《中国史叙论.纪年》及1902年的《新史学.论纪年》中均主张以孔子生年为纪年,同时将历代帝王年号及公历分注于其下。

      值得关注的是,谈及纪年时,梁氏多次讲到纪年只是一“记号”。但他深知中国文化泛-的特征--纪年与忠君爱国联系一起。对此,他为自己在《夏威夷游记》中采公历纪年作了辩解:

        或问曰:“子中国人也,作日记而以公历纪日,毋乃无爱国心乎。”答之曰:“不然,凡事物之设记号,皆所以便人耳。记号之种类不一,如时、月、日,度量衡之类皆是也。”

        所谓爱国云者,在实事不在虚文。吾国士大夫之病,惟争体面,日日盘旋于外形,其国家之实利实权,则尽以予人而不惜,惟于毫无关轻重之形式与记号,则出死力以争之,是焉得为爱国矣乎?吾则反是。

      至此,在梁启超那里,以公元纪年及“世纪”一词实际上已取得了合法的地位。而在论及世界及中国大势时,更多的是采公元纪年和“世纪”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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