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道教生态和谐美及现实意义 |
 |
|
|
和谐是传统美学的基本内涵,生态美学是以生态自然之道为基础的美学,它强调人与生态自然万物同生共运的浑然一体,强调生态系统的自然、和谐、生命和健康。道教主张人和自然的和谐统一体现了道教生态和谐美的本质特点,反映道、天、地、人之间的自然生态平衡关系。“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是道教生态美的总纲,是道教生态和谐美的最高境界。道教生态和谐美是道教生态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反映了生态生命系统与自然生存环境系统的相互协调所展现出来的美的形式。
一.一二三生态系统和谐美
道教生态和谐美首先体现了生态系统所具有的系统规律性,老子用自然美的方式对待“道”。认为“道”具有自然敦厚、淳朴的特性,而“道”又是不可以加以具体的指称,世界上的一切,包括天地万物和人都是从这个“道”产生的。“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廖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道德经》25章)“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德经》25章)这个“道”,即是万物之宗,又是万物之始,更是万象之源,使天、地、人等宇宙万物在“道”中实现了生态自然的和谐统一。
< < 1 > < 2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