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诚与爱呢?”鲁迅将奴性列为国民劣根性中最重要的环节,并进一步指出其特征:一方面逆来顺受,自甘于卑贱屈辱贫寒而不自知;另一方面,一朝得势,便以贵凌贱,以强凌弱,以富凌贫,加倍压迫自己的同胞。所以鲁迅指出,一部中国史只有两个时代,“一,想作奴隶而不得的时代;二,暂时作稳了奴隶的时代”,中国也只有两种人:主子和奴才。因而中国人对异族外国也只有“禽兽”或“圣上”的称呼,而没有平等的概念。以奴性自处的人,得志时是主子,骄横拔扈,肆意吃人,表现出兽性的残忍;失意时是奴才,为虎作伥,摇尾乞怜,惟主子之命是从,以积极的态度分取吃人的余羹,表现出奴性的卑微和无耻。
吃人性:根据以上分析,鲁迅认为,中国的国民劣根性集中到一点,就是所谓“吃人”,他说:“我翻开历史一看,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所谓吃人,在他看来,既是指中国古代野蛮残酷的风俗,但更多地是指对独立自主人格和自由平等权利的否定或抹煞。他指出,封建统治者不但从肉体上奴役人民,而且从精神上压抑人民,千方百计扑杀人的主体性。鲁迅将精神上的吃人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吃人与被吃。两者关系单纯明确,一方是凶狠残暴的吃人者,一方是孤苦无告的被吃者。就像鲁迅在《狂人日记》中所描写的,社会和家族都不能容忍有个性的人,不能容忍异端思想,而是像对待他笔下的狂人一样,必欲吃之而后快,即千方百计地扑杀人的主体性和人格,体现了无视人权、压抑人性的卑劣国民性。
第二,吃人者也被吃,被吃者也吃人。一个人具有双重人格,既是被压迫被欺凌的对象,强者的奴仆,又去压迫别人,成为更弱者的主人,因而具有主子与奴才的双重人格。鲁迅说:“我们早已布置妥帖了,有贵贱,有大小,有上下。自己被人凌虐,但也可以凌虐别人。自己被人吃,但也可以吃别人。一级一级地制驭着,不能动弹,也不想动弹了。”这种相互的制约,“使人们各个分离,遂不能再感到别人的痛苦,并且因为自己也有奴使别人,吃掉别人的希望,便也就忘却自己同有被奴使被吃掉的将来。于是大小无数的人肉的筵宴,即从有文明以来一直排到现在,人们就在这会场中吃人,被吃,以凶人的愚妄的欢呼,将悲惨的弱者的呼号遮掩,更不消说女人和小儿。”吃人当然是暴政,而被吃者有朝一日上升为吃人者的希望与等待,又极大地压抑扼杀了中国人对暴政的反抗意识和反抗能力。
第三,吃人者自吃。即以自我为对象,自觉地压抑、扑灭自我意识,自觉地摧毁自己的个性,自觉地选择奴隶生涯,对一切非人压迫变得高度麻木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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