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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颜绍元:闲话古代官员的退休生涯

时间:2009-12-22 10:10:31  来源:不详
富弼退休后定居洛阳,常穿着家居衣服,骑驴去郊外游玩。有一回他路遇水南巡检前呼后拥地出行,巡检是从八品小官,富弼虽已离职,但从二品官员的身份还在,自然不必特意从驴子上下来站在一边给巡检让道。为巡检开道的前卒大怒,厉声呵斥,急得他举鞭趋驴快走。假设富老坐在宰相级别的名牌车上,对方就不会当他是乡下土老冒了。

 

  古代官员在职患病可享受公费医疗,一旦离职,诊疗服药都要花自己的钱。孟郊贾岛都以诗风清峭瘦硬齐名,有“郊寒岛瘦”之称,又都是在副县职任上退休后因贫病交困缺医少药而死。当时有些寺庙向社会募捐钱物后举办慈善医疗,免费或廉价给病人施医舍药,韦应物因病从栎阳(治所在今陕西临潼)县令任上辞职后,就住进长安西郊的善福寺治病疗养。对于这种“有身份的人”,寺庙方自然还要格外看待。还有名列“初唐四杰”的卢照邻,因患病辞去新都县尉一职,住在太白山草屋中养病。卢副县长没有家底,全靠朝中显宦不时送来药品衣物,才度过难关。

 

  王安石因为退居江宁半山后,常骑驴出游,周边居民都认识他,尊称“相公”。某日,老相公出行,远远望见地方官的车队迎面而来,忙避入路边民家。这户人家的老婆婆正患疟疾,恰巧王安石带有治疟疾的药,便让随从取出来。老婆婆坚持要回报一缕麻线,说是“相公可带回去给相婆派用场”,王安石笑而受之。看来老婆婆亦知退休后的相公买药要自掏腰包了。

 

退休后的“房奴”生涯

 

  自隋唐开始,官、职分离,所谓休官,其实只是休职,就是由于奔丧、病伤、候选、罢免、离任、致仕等各种缘故,脱离了能行使一定权力的职位(或差使)而已,但代表个人资格权利的官员身份依然存在。换句话说,秦汉魏晋的“公务员”休官以后就是平民(原有贵族身份者例外),从隋唐开始,“公务员”休官(其实是休职)以后依旧是官,在许多方面享有老百姓企望不及的特权:比如涉及诉讼时可以不在公庭抛头露面,犯罪了可以用官告抵刑,又如住宅厅堂可以有几间几架,车舆骑乘可以怎样装饰,衣冠可以穿什么样式和颜色,乃至死后可以按什么规格办丧事、起坟墓,都可以根据官资高低采取与级别相应的排场。虽然说费用都需自掏腰包,但对比布衣即使有钱也不得僭越的种种禁限,“官有常尊”的身份意义就弥足珍贵了。此外,从唐代后期起,退休的官员无论级别高低,都可以享受“半俸”养老,更是过去连做梦也想不到的。但尽管如此,唐宋时休官的实际含义,也不止是失去了在某个职位上行使权力以及支领全额官俸的特权,比如——

 

  古代官员授职有回避原则,就是不许在原籍或有家族产业的地方任职,所以当时的“公务员”如果经常在职的话,就得到处宦游,一方面少有时间精力在原籍营建房产之类,另一方面无论到哪儿工作,总有条件优越的官邸供你和家属居住。可是一旦休官,马上就得搬出来让给继任者。而且往后定居何处还有限制,比如南宋规定,凡各级地方政府官员休官后,三年内不许在任职地居住,倘在当地有亲属,或置有财产,三年以后也不许居住,违反者处一年徒刑。所以若要盘点休官所带来的实际损失,迫在眉睫的就是再也不能继续居住设备齐全的官邸了。

 

  唐玄宗登基后,前朝宰相李日知瞒着家人向朝廷提出辞职申请,待皇帝批准下来,回家后即命家人整理行装,马上搬出官邸,移居乡村住宅。太太惊问何故,他说他已经退休了。太太大怒:“家产屡空,子弟名宦未立,何为遽辞职也?”宋仁宗时做过宰相的杜衍,因为一生“不殖私产”,退休后,连李日知迁居乡间住宅的退路也没有,只好长期借居南京(今河南商丘)车院(教习驭车技艺的单位,近似后世的驾校),直到去世,“第室卑陋,才数十楹,居之裕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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