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之方针”(《法律评论》第6卷第21号)。之后,他又主持指定第一部刑法,使文化精神在法制范畴有了实践。
文化的功能进一步拓展,由关注“精神文明”转变为引领社会风气,重视感化教育。1933年丁文江针对日本侵略国民的社会觉悟问题,提出了“养成近代国民的人格和态度,学会最低限度的专门技能,然后可以使他们的一点爱国心成为结晶品,发生出有效能的行为”(《抗日的效能和青年的责任》,《独立》第三十七号)。
在抗战期间,文化的视角更深入到社会领域的各个角落,如萧公权在1947年,《大学生的抱负》中说“当时学风颓弊,大可忧虑”,“‘腐化’与‘恶化’,腐化的青年人沉湎于社交、娱乐。恶化的青年人投身于妨碍学业,影响治安的活动”。(萧公权著《问学谏往录》)文化性在社会领域“责任与担当”极大地提升了国民的觉悟和思想道德水平。
第二,传统文化倾向于自省自立、自主自强。
新民主主义时期,各类战争频繁,军阀战争、北伐战争、抗日战争,促使国人审慎地看待传统、历史、文化等问题。经过比较鉴别后,文化倾向于自立自强。如傅斯年在抗战两周年之际著文:“我们民族充分表现其伟大的力量,不屈的精神”,“以后的中国历史,要比四千年历史上任何时代都光荣伟大。所以这次大艰难,已是缔造将来的大光荣的基石”。(《傅斯年选集》)
再联想到傅斯年在《东北史纲》“就历史以论,渤海三面皆是中土文化发祥地”的论断,可见文化自豪感逐步增强,以至于王云五在1944年详细论证“日本的文化本由我国东传,久而久之,我国随时代变迁而不甚使用者,日人却继续使用”(《新名词溯源》,王云五著《旧学新探》)。
随着文化民族性地增强,国人对于民权问题逐渐融入文化的内涵。胡适《独立评论》第一号“引言”:“不依傍任何党派,不迷信任何成见,用负责任的言论来发表我们各人思考的结果:这是独立的精神”。(胡适著《丁文江传》)
第三,传统文化注重于融合中西、发扬光大。
首先,政界认为应该在科学领域赶上西方。在抗战期间,王宠惠在刚任完外交部长的1943年撰文,再次认为“战后之文化建设,绝非某一种文化推行于全世界”,我国“道德之修养,为发扬我国固有文化;而科学之运动,乃对西方文化之迎头赶上”,这样“我国数千年悠久之文化,必将对新时期的文化有重大贡献”。(《文化建设论》,《东方杂志》第三十九卷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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