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曾屡度提到墨者的种种专长恰恰迎合献公迫切的需要。撰此结论之际,再度反思,深觉二者之间的关系堪称是特殊因缘。之所以特殊是:建立关系之初双方都觉得一切同轨合拍,欢同鱼水;双方都不能预料局势发展下去会只对秦国有利而对墨者极端不利。
这是因为战国期间主要国家都在建立中央控制下的新型官僚制度,墨者仕秦之初即以多种专长被分配到官僚机构中的不同部门,事功虽有册籍可稽,姓名则匿而不彰。墨者的种种技能和专长既经常被政府汲取利用,其地位和功用就越来越“边缘化”了。秦墨最无法抗拒的是统一集权中央化的政治洪流,自始只有浸泳其中任其漂荡,不能也不容逃脱。事实上,仕秦四、五世代以后业已完全消融于此洪流了。从理论及事实观点推想,至晚到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诗书百家之禁,墨者已经完全消声敛迹湮没无闻了。
由于墨学衰微,墨者无闻已久,司马迁撰《史记》只能以二十四字附墨翟于《孟子荀卿列传》之尾:“盖墨翟,宋之大夫,善守御,为节用。或曰并孔子时,或曰在其后。”然而他的《六国年表》序秦获“天助”说还值得我们玩味。
……秦始小国僻远,诸夏宾之,比于戎翟,至献公之后常雄诸侯。论秦之德义不如鲁、卫之暴戾者,量秦之兵不如三晋之疆也,然卒并天下,非必险固便形势利也,盖若天所助焉。
首先,“至献公之后常雄诸侯”一语,既有其模糊性又有其合理性。模糊性是由于秦“烧天下诗书,诸侯史记尤甚,……独有《秦记》,又不载日月,其文略不具。”合理性是“之后”两字,事实上等于默认献公对变法图强已经为孝公、商鞅做了良好的奠基工作。后世读史者往往会遇到这类传统论史的表达方式的。再则通过本文的多方考证,史迁所讲的“天之助”无疑应该是墨者“人之助”;但是秦之所以能得到墨者“人之助”就只能归之于特殊因缘了。
国史上的“大事因缘”
六十多年前,陈寅恪师对冯友兰师《中国哲学史》(下册)的《审查报告》三,特别提出两项论断:
1.佛教经典言:“佛为一大事因缘出现于世。”中国自秦以后,迄于今日,其思想之演变历程,至繁至久。要之,只为一大事因缘,即(两宋)新儒学之产生及其传衍而已。
2.略阐由佛引起儒释道三教混融之后,转而反溯:
儒者在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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