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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浩月:《拉贝日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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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范主教十三条现在是否有效问题

时间:2009-6-28 17:32:28  来源:不详
主日的本分。
10、有的教友认为,无论如何反正教宗、主教没有摘他们的权,这样他们还有权吗?
答:不用摘权,只要他们一离开圣统组织,自然就没权了,已经没权了还摘他们什么权? 凡是脱离教宗的,立刻就丧失了圣教会的一切权柄。 这就是圣教法典中的:“自科绝罚”。
11、有的“革新神父”,流着眼泪向教友们说什么——他们也承认教宗,脱离教宗不行,背叛教宗救不了灵魂,我们这么大岁数了,还不懂这个吗? 有些教友受了骗。 主教我们怎样分析这个问题?
答:这就是他们惯用的两手骗法,就是两面都骗的两面派,对政府说坚持独立自办,脱离教宗;对教友们又说,可不能脱离教宗,脱离教宗不能救灵魂,在这里我特别指出某某(名字从略)就是这样的人物。 教友们不但要听其言,还要观其行。
12、有的教友说,跟随“爱国会”的那些人,难道都下地狱吗?
答:天主是无限仁慈的,他不会让“爱国会”这样长期下去,不会让圣教会长期处在艰难当中,处于“爱国会”阴影下的人应明认这大是大非的问题,“在人前承认我的,我在我父前也承认他,”应当澄清上面那些错误看法,信从完整的信仰,不要欺骗自己。 “爱国会”自称是天主教,却又脱离教宗,在这自身的矛盾中,一定自取毁灭。 我看,现在教友们对自己的教会都有清楚的认识,都能坚强地为信仰作见证。 河北、河南、山西各地教友都来见过我,信德都很坚强,对“爱国会”、“教务委员会”的性质都很清楚。
13、关于向政府要圣堂的事,教友们都盼望政府归还教堂,有的地方政府还再三叫盖圣堂,但是必须由“爱国会”神父驻守作本堂,我们是要堂好,还是不要堂好呢?
答:我们要堂好。 我们有了圣堂,能增加圣教会的光荣,促使圣教会的广扬,让外教人看到天主教的兴旺。 听说政府几次宣布了退还教产的文件,希望能认真落实,退还原教产。 至于说盖了堂“爱国会”的神父要占用,那我们教友应竭力抵制,力争自己的权益。 他们若用了,我们就不用,不能领受他们的一切圣事,将来他站不住了,我们再用。 以上是我个人的意思,各地情况不一样,教友们应共同商量,听当地神长的命。 总而言之,在收回教产上不能让圣教会吃亏,谁也无权出卖圣教会的产业,不能留下后患。

主教:范若瑟教友:牛伯铎
主历1988年1月3日(主日)下午5:30于保定府大堂西厢房。

﹙二﹚有关的牧函部份:
以下是教宗本笃十六世在二oo七年五月二十七日,圣神降临瞻礼,就职第三年针对本问题所发表的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天主教主教、司铎、度奉献生活者、教友牧函的部份内容:
第 二 部 分
牧灵生活指南
圣事,教区、堂区之管理
十.近一段时间来,因某些牧者、司铎和教友出自其牧灵神火的炽盛擅自活动,不时常尊重他人的工作或其职权,而出现了一些困难。
有关此事,梵二大公会议教导:一方面,“以主教团的一份子及宗徒的合法继承人的名义,由于基督的训令、应对整个教会表示关心”。 另一方面,“管理个别教会的每位主教、只对托付给他的一份天主子民、而非对其她教会及普世教会行使其司牧权”。
此外,面对最近几年在一些教区内发生的问题,我认为有本份提及教会有关法律所规定的,就是每位圣职人员必须隶属一个地方教会或者一个修会团体,并须在与其教区主教共融中执行其职务。仅在有正当理由时,并须经所属和前往服务教区的两位主教事先协议下,一名圣职人员才能在另一教区执行其圣职。
在不少场合上,你们遇到共祭的问题。有关此事,我要提醒你们它的先决条件:就是该宣认同一信仰,并与教宗及普世教会保持圣统制的共融。因此,与教宗共融的主教及司铎共祭是合法的,即使他们是政府认可或是与国家建立的、与教会体制无关的机构保持关系的,如上面已说过——只要这种认可和关系没有违背不可背弃的信仰和教会共融的原则。
为此,真诚热爱基督和教会的教友们,也不必犹疑去参与由与伯多禄继承者完全共融、政权认可的主教或神父主持的圣祭或其他圣事。
根据教会的道理,那些没有教宗任命、但按照教会主教祝圣礼规被祝圣的主教所产生的问题是应该解决的。如上面己说过,他们所受之祝圣虽不合法、但却有效。同理,他们所祝圣的司铎,以及这些主教和司铎所举行的圣事都是有效的。但信友们该注意:在可能的范围里当然先该参与与教宗共融的主教和司铎主持的感恩圣祭和其他圣事。但如果有严重不便而无法做到上述要求时,为了急迫的灵性需要,他们也可转向尚未与教宗共融者。
最后,我认为应该提请你们关注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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