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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王安石变法中的科举制度改革

时间:2010-4-10 专题:王安石变法
取士之法:
【太学三舍法】
希望以学校的平日考核来取代科举考试,选拔真正的人才。“三舍法”,即把太学分为外舍、内舍、上舍三等,“上等以官,中等免礼部试,下等免解”,后来地方官学也推行此法,反映了班级教学的特色。
【贡举法】
王安石认为“欲一道德则修学校,欲修学校则贡举法不可不变”。改革贡举法,废明经、存进士,熙宁三年(1070年)三月,进士殿试罢诗、赋、论三题而改试时务策。熙宁四年(1071年),二月,颁新贡举制,废明经,专以进士一科取士。另设“明法科”,考察律令和断案。
【惟才用人】凡是有志于改革的人才都被委以重任,不少人成为改革的中坚力量
宋朝设乡试省试殿试以后殿试成为定制考试使用糊名法北宋王安石变法试科举制不再考诗赋专考经义和时务策设明法科专考律令和断案等明朝科举考试已儒家经典为主要内容主体分为八个部分称为八股文进一步强化了儒家思想的正统地位钳制了人们的思想
王安石的改革是为了更好地选拔有实际才能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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