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布洛赫在《历史学家的技艺》一书中,把史料分为“有意”的史料和“无意”的史料。所谓“有意”的史料是指成文的历史著述、公开的报道或者回忆录一类,“无意”的史料是指政府的档案、军事文件、私人信件、日记及各种实物。“有意”的史料易见,“无意”的史料难得;“有意”的史料容易判断,“无意”的史料需要理论和观念才能识别。
研究者看到别人使用了“无意”史料中的私人书信、日记或者其它史料,但在自己的研究中,并不明确说明自己史料的来源,而是直接隔过发现“无意”史料的工作,到原始史料中直接引用,好像这些史料的学术意义是自己首次发现,这都是不合学术规则的。在这方面,我个人以为主要靠良心和道德,外在的纪律和规则很难约束。比如你明明是看到别人的文章引述了一则日记中的材料,这则材料对你想要表达的思想有帮助,但你不说明是从别人文章中看到并获得了史料方向,而是直接找一本原书,把那条已有明确史料方向和意义的日记摘出来,并不加以说明。这样的情况,外行很难看出来,内行又不好明说。所以只能依靠学术良心和学术道德。古人论学早就讲过“当明引不当暗袭”的问题。“明引”是规则,“暗袭”是缺德。要发现“暗袭”还不难,但要明确说明“暗袭”并不容易。在“暗袭”问题上,“暗袭”者有比较开阔的辩解余地,学术上的事不像法律上的事,确实有只能意会不能明说的现象。其实,前几年《文汇报》上沈国威和冯天瑜的学术争论,也是因此引起的。关键在于,沈先生做的是原创的学术发现工作,而冯先生是利用现有的材料在做再阐释的工作。这些问题,只有完全相同领域的研究者才有体会。
网络使获得史料的手段发生改变后,同时也对学者的学术道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就是说,有些史源,如果研究者不自觉提示史源方向或者获得史源的初始方法,有时候我们会很难发现,特别是在研究领域不相同的情况下。
网络提示的许多史源虽然是公共资源,但在获取时,却有一个学术规则问题,也就是说,在网络时代,凡获得提示的史源,一般来说都应当说明获自何处,特别是网站、目录、索引性的史源,学者有自觉公开的责任,当然这主要依靠学者的自觉,是一种道德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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