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证婚人、介绍人和男、女双方主婚人用印,就算礼成。
当时,社会上有专门租赁文明结婚用品的商店。经营范围包括文明结婚用的花马车、花汽车、乐队,以及礼堂里的陈设,新郎新妇穿的礼服、花篮、手花、胸花,甚至印好的结婚典礼的仪式单。婚礼证婚人是男女双方共同邀请的,一般是有一定社会地位、在群众中有威望的长者;主婚人则是新人双方的家长。结婚典礼可以在家里举行,也可以在饭店里举行。事前由双方家长出帖,邀请亲友前来参加婚礼。
蔡元培主持制定《婚礼草案》
源于中国传统的旧式婚俗和源于西方的新式婚俗包含了不同的婚姻观念。着红装、拜天地、拜父母及祖先的旧式婚礼,往往与不自由的婚姻和家族主义相联系;而身穿西服、用印、致词的新式婚礼,较多地体现了自由婚姻、法律婚姻的色彩。事实上,在新旧婚制尖锐冲突的同时,新旧婚礼的冲突也时有发生。当时的报刊记载,新式婚俗的变化和与旧婚制的冲突主要发生在上海、北京、广州等接受西方文化较多的城市,农村及偏僻城镇的婚俗尚无明显变化。
民国初期,文明结婚仪式仅具雏形,传统的旧式婚礼仍占上风。所以,文明结婚的婚礼从形式到内容都不免新旧混杂,不甚规范。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礼制服章审订委员会及大学院院长蔡元培、内政部长薛笃弼,以各地行礼自为风气,或仍沿前清旧习,或滥用缛节繁文、新旧庞杂、漫无标准为由,将所拟现行婚礼草案会呈国民政府,请核定颁布。该《婚礼草案》的中心是:矫正奢侈,消弭诈伪,破除迷信,提倡质朴,并酌情采纳旧的礼仪制度中的可用部分。
《婚礼草案》无疑是将旧式婚礼与新式婚礼杂糅之后制定的,基本上是以旧式婚礼的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