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不信,不相信,对于佛、法、 僧三宝具有的清净功德怀着不相信的心理,会引起懈怠的出现。
14.懈怠,对于修善断恶不尽努力的懒散心理。
15.放逸,由贪、嗔、痴和懈怠的结合而引起的放纵贪逸, 不修善法、不断烦恼的自弃心理。
16.昏沉,由痴引起的对于对象的各种属性模糊不清的心理现象。
17.掉举,由贪引起的不能专注一境的浮躁心理。
18.失念,对于曾经历[注: 指亲身见过、做过或遭受过的事。 片名 《经历》The Experience/Tajrobeh (1973) 伊朗电影,35毫米,黑白,60分钟。]过的事情和所修善法不能保持清晰的记忆,会进一步引起散乱。
19.不正知,对对象错误认识的心理活动。
20.散乱,由贪、痴、 嗔引起的使主体处在意识流状态的散乱心理。
(6)不定,对于对象善或恶性质不定的心理活动。
1.睡眠,因痴而起不由自主地不能发挥认识机能的暗昧心理状态。
2.恶作,也叫作悔,对做过的事(并不一定是指性质为恶的事)加以自责的追悔心
理,即厌恶已作的事。这样,其性质才不定:已作的是恶事,现在后悔,这种心理为善;已作的是善事,现在后悔,这种心理为恶。
3.寻,对于对象的形象、状态加以粗略寻察的心理活动。
4.伺,在前人的基础上对于对象的具体内容、属性加以细致推求的心理活动。
根据以上关于心所内容的解释,我们可以看出,瑜伽行者对于五十一种心所所作的六类区分,是有其内在的规律的。其中遍行是适应于心王及其一切对象的一般心所;其余五类四十六种心所是由阿赖耶识以外的其他七识在认识其各自特定的对象时所产生的,即是由特定的心识与其特定的对象所发生的认识活动中出现的一些特殊的心所,都可以归作“别境”。在别境内部,又根据四十一种心所的善恶性质作了三种分类,其中二类三十七种的善恶性质是确定的:十一种为善的,二十六种属恶的;另外四种的善恶性质需要结合特定对象具体判断,才能明确判定的。因此,从善恶的性质上说,别境四十六种心所包括了善、恶、善恶性质不确定三类。在性质为恶的二十六种心所中,有些心所是另外一些心所得以产生的前因,或者说有些心所是另外一些心所的派生物。为了分清其中的前后关系,便于修行者依次断除,唯识思想家们又把其中的六种较为根本些的心所分离出来,称之为“烦恼”;相应地,把剩下的二十种较枝末些的心所合称“随烦恼”,意谓是跟随六种烦恼而产生出来的。六类五十一种心所之间的这种分属关系,即:
心所法→遍行、别境→善、不定、恶→烦恼、随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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