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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该禁止儿童进入图书馆?

时间:2013-08-16 21:36:35  来源:不详
明文规定拒绝14岁以下少年儿童进入,却又有因噎废食之嫌,毕竟,不是每一个14岁以下的少年儿童都只会打打闹闹,这意味着,“一刀切”的做法,其实是会“伤及无辜”的。虽然还将开设“儿童阅读区”,但也无法掩饰这政策背后的“不合理因子”。如果仅仅因为部分孩子打闹就拒绝所有的孩子进入,这样的逻辑,只要仔细考虑一番,便知道有多么不合理了。
  只能说,就眼下而言,似乎没有比这更好的做法了,毕竟,当孩子的打闹对其他人的阅读带来干扰时,就已经超越了社会共识的底线了。换言之,图书馆拒绝儿童进入,不过是眼下最为无奈的次优选择。毕竟,如果不拒绝打闹的孩子进入,那么其他人的阅读权利将被侵占,这是对他人权利的一种侵害。尽管图书馆是一个公共空间,且公共空间的任何行为都是自由的,但前提是不能影响他人。就如同公共场合禁止大声喧哗、禁止吸烟一样,图书馆的打闹,从来都是该被禁止的。
  不过在郑州图书馆这事上,却有一个很尴尬的现实,即这些孩子不是自己来的,而是父母带来的。这意味着,在孩子打闹的时候,父母是没有约束好的,这折射出素质教育的缺失。“养不教父之过”的道理人尽皆知,当孩子在图书馆这样的公共场合打闹时,的确应让他们的父母承担责任,毕竟,他们才是孩子的监护人,理应对孩子的行为负责。从这个角度来阐释,眼下最急需加强的,仍是素质教育,让每一个父母和每一个孩子都知[注: 都知是宋代宦官官名。-douzhi]道公共场合的行为准则、图书馆的行为准则,唯有如此,公共场合的大门,才敢放心为每一个人敞开。D141
  别怪熊孩子
  张立美
  图书馆沦为“儿童乐园”,犯错的确实是那群玩耍打闹的熊孩子。但是,以此把责任归咎于熊孩子,并不公平。对于十几岁的孩子来说,玩耍是他们的天性,只不过他们在图书馆里玩耍打闹,选错了地方。另一方面,大多数儿童是在父母陪同下前往图书馆,并不是一个人独立前往,那么父母就有责任和义务约束孩子在图书馆之内的一切行为,制止孩子的一些不当行为,而不是一句简单的管不了就摆脱一切责任。换言之,儿童在图书馆里喧哗,犯错的是熊孩子,但负责任的应当是大人。孩子不懂事,大人不能不懂事。实际上一些私人创办的社区儿童图书室运营非常好,在开放期间,孩子们都在安心读书,没有一个儿童打闹喧哗,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家长管教得好,引导得好,在孩子进入图书馆之前就会告诉和提醒孩子们该干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
  从根源上讲,图书馆沦为“儿童乐园”,主要在于一些家长带孩子去图书馆不是为了阅读,也不是为了长知识,而是附庸风雅,随大流,把图书馆当成避暑胜地,蹭空调,乃至把图书馆当成免费的托儿所。所以,他们对于孩子在图书馆里有没有看书并不关心。实际上真正去看书的孩子根本没有时间打闹、玩耍、喧哗,而是安安静静、认认真真地在看书,看看各地新华书店里每天蹭书的儿童就很能说明问题。
  为了保障图书馆应有的安宁,让大多数人能够静下心来读书,对于一些影响他人阅读的打闹等行为,有必要制止,不能纵容。但是,简单粗暴地劝说、禁止儿童玩耍或者驱逐屡教不改的熊孩子只是治标之策。治本之策是,一方面学校和家长加强孩子们的社会礼仪教育,另一方面,图书馆实行分级管理,建设儿童图书馆,或者按照年龄段的不同,设立多个年龄段的儿童阅读区,让他们在打闹、玩耍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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