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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诗之“反七律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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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8-8 16:53:48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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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七言是中国古代诗歌基本句式发展的最高形态,较之四言、五言,它有更强的表现力;从诗篇看,八句是一个长短合宜的章幅,能适度展开,又能及时收拢,且具有均衡感。七言和八句这两个因素,都是古典诗歌的重要语言资源,这一资源既在七律中得到极其充分的开发、利用,与此同时,诗人们还会考虑它的进一步开发、利用,于是,就有了“反七律体”的出现。与七律不同,“反七律体”属古体,即自由体,它最重要的形式特点就是没有格律规定,即使上举最具形式特征的A式,也非常缺乏规范性。 本文提出“反七律体”的用意,与其说是发掘一种唐诗体式,毋宁说是展现唐诗的一种实际存在。任何时候,实践总是比理论更丰富多彩,“反七律体”乃是唐诗作者们在创作实践中自觉或不自觉地使用着的一种与格律严整的七律情趣迥异的诗歌形式,它的实践意义远大于它的理论意义。 [参考文献] [1]彭定求.全唐诗[M].北京:中华书局,1960. [2] 王琦.三家评注李长吉歌诗[M].北京:中华书局,1959.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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