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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从公民文化的发展过程看中国公民文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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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12-23 13:03:23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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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态也并存,但社会朝着世俗化的方向发展社会上人的境况没变,但人们的信念已经发生了变化,人们忠诚直接指向有较大稳定性能给人提供长久保障的制度上或者制度化了的权威。在资本主义战胜封建主义获得统治地位的时期,强烈的公民意识得到了宣扬。 2.中国历史形成的不平等和公共领域的缺失。中国的家、国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一直没割断过,以致在整个古代中国,希腊罗马和中世纪末期以后西方人的“公共权力”观念从未形成。 和古希腊同一时期的在中国大概是商周时期。中国商周时代的国家,通常称为宗法制国家。它是血缘关系扩大化后为政治的结果。到战国时代,出现了郡县制和官僚制,家庭内部的伦理关系与国家的政治关系同构,家国同一变为家国同构。革命理论的逻辑结构:阶级社会—无产阶级专政(半国家)—无国家社会,缺失了公民社会这一环节。许多作为公民文化基本心理要素的价值不能从“革命理论”那里得到理论支持,诸如对理性、宽容和妥协的政治态度的支持,对个人和个人权利的肯定,以及对和平合法的利益竞争手段和讨价还价的政治竞争方式的承认等。改革开放前的中国是全能主义和计划经济的国家,具有政治、经济与社会的三位一体功能。这些微观结构决定了中国公民文化的萎缩。 (二)公民权利的扩展—公民文化的灵魂 今天,公民权才成为一般的“人的权利”,已有可能将公民权普及到所有成年人,但它是由最初少数人的特权发展演变而来的。
城邦排斥了大多数:奴隶、外邦人和妇女,民主只为少数特权集团即公民所垄断。在资本主义阶段,公民的政治参与受到财产资格规定.实际上是从制度上将穷人排除在政治活动之外。现代的国家一般比较大,所以公民往往通过代议制的方式来行使;我国处于初级阶段,为此公民文化建设不仅是增加公民权利,在当前阶段实际的是权为民所用,还权于民,权为民所享。 雅诺斯基认为,权利是按一定的顺序发展逐项增进的。首先出现的是基本的法律权利,包括男子和妇女的财产权,以及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然后是政治权利,有财产男子、所有男子、妇女、少数民族和土著民族群体先后获得选举权。在这些法律权利和政治权利之后出现了社会权利。最后,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时期出现了参与权利,包括共同决策权以及劳动力市场的权利和保护。 1.权利和权力的斗争推进公民文化的缓慢演进。应然上,权利和权力是统一的,而实际中它们是分离的,通过权利来争取权力,来实现它们的统一。 人的权利包括自然权利和社会权利,自然权利就是私人权利即权利范畴,社会权利由于可影响到其他人因此具有了支配力,可称为权力。公民权是一个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所是一种社会权利,但以自然权利为基础。自然权利是天赋人权,但自从国家产生后,就在慢慢地侵吞它,最终是通过社会权利的获得才能享受自然权利,这是一种倒立的社会现象。公民文化建设,就是让人获得社会权利即权力。 从这里来看,我国公民文化建设应该分两步走:第一步,还权利;第二步,还权力。对于第一步的还权利,亚里士多德说:每个人都有爱自己的权利,并且这是一种正当和不可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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