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二是全国为解决2000年前缺电局面正在建设和已经筹建的水、火、核电站,三是2000年前长江干支流航道整治工程。在满足了这些最紧迫的工程所需资金后,如果财政还比较宽裕,才可以考虑上三峡工程。”
这次会议上,98岁的孙越崎作了口头发言和3万字的书面发言,力陈弊害。
《人民日报》对汇报会做出报道:“未在主论证报告上签字的9位专家受特别邀请,全部出席了这个汇报会。如此尊重持不同见解的专家,在世界上也属罕见。”
汇报会后,国务院成立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下称三峡审委),聘请163位专家对可行性报告进行预审,何格高入选“工程规模、枢纽建筑物与施工”专题组工程规模小组,该小组召集人是原广西计委总工程师翁长溥,今年86岁。
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何格高、翁长溥共同回忆道:1991年5月25日,何格高在预审会上提出,预审工程规模首先应审查蓄水位,但遭到会议主持人拒绝。他又提出,副总理、三峡审委主任姚依林曾指示要认真研究,仍未得到主持人同意。
一同出席预审会的翁长溥接着发言,表示不解:为什么这么重要的问题不讨论了?不讨论我们就不签字。
最终的结果是,翁、何及另一位组员未签字。这是继论证报告之后,何格高第二次不签字。
翁长溥千里迢迢带来的长篇发言没有派上用场,打道回府后,他“含愤”致信国务院总理李鹏,请他派一位身边人员来南宁,“听我详细口述意见并看有关资料。”
十多天后,翁接到电话,被告知来信收到,“将请具体意见报邹(家华)副总理”。翁遂赶制《三峡工程的正常蓄水位不宜超过160米》的意见书上报。
翁在这份意见中提出,主导论证的水利部(1988年水利、电力重新分设两部)应处于被审查者而不是裁判者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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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拍板
1992年4月3日,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决议。此时,距孙中山在《建国方略》中最早提出修建三峡工程,时光流逝73年。
李鹏在2003年出版的《日记》中写道:“决定三峡工程命运是在1985年1月19日,这是一个永远值得纪念的日子。”
这一天,邓小平在参加建设广东大亚湾核电站有关合同签字仪式后,听取李鹏(时任国务院副总理、三峡工程筹备领导小组组长)对三峡工程的汇报,指出:“低坝方案不好,中坝方案是好方案,从现在即可着手筹备。中坝可以多发电,万吨船队可以开到重庆”,“看来电有希望,翻两番就有希望”。
《日记》记录,十几天后,1985年2月2日,“李锐给我传过话来,他对三峡工程建设感到悲观,认为三峡工程上马将铸成大错。”
直到1992年全国人大会议召开前,李锐也没有放弃一搏。是年元旦,他上书中央常委:“三峡工程现在不能上马。”
此前的1989年1月和4月,国务院副总理姚依林两度对外表示,三峡工程“五年内上不去”,这让李锐看到缓行迹象。但三年后,上马之声又紧锣密鼓地在媒体上传开。
在写给中央常委的意见中,李锐重申投资太大、移民太多、泥沙淤积、上游洪灾等问题,建议“还是到21世纪各方面条件成熟时再决定为好”。
但此时的形势已难逆转。
在1992年4月3日召开的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关于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决议,赞成1767票,反对177票,弃权664票,未按表决器的25票,投赞成票的共占出席人数的67%,超过2/3。
“比需要的过半数还多451票。”李鹏在《日记》中写道。
“三分之一的人反对、不投票,人代会上通过的决议,没有这样的历史。”李锐向本刊记者感叹。
在这次会议上,台湾代表黄顺新向中外新闻界散发动议材料:“由于涉及领域宽广,未知因素太多,疑问不少,审议讨论时间太短,反面资料与意见的发表不充分、对工程建设的利弊尚难有深入、正确、统一的认识。因此,我们认为表决这样一个重大议案,应特别慎重,应将本案作重大议案处理,应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赞成才可通过。”
在会议即将表决前,黄顺新突然要求发言,因未安排这一程序,黄未被允许,旋即退席。
4月4日,表决通过后的第二天,三峡工程论证领导小组成员魏廷(时任长江委主任)的评论出现在《人民日报》上:“美国的胡佛大坝开始争论也很激烈,最后由罗斯福总统拍板。而三峡工程反复论证,现在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这正是社会主义民主决策的充分体现。”
上马复上书
论战并未因全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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