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弓箭、扎枪、刀叉等猎具,出猎者按人数编成若干队,每队选一有经验的猎手为猎长,负责指挥。发现兽群后,猎人们按照猎长的命令,将兽群围住并高声呼喊、敲打树木,惊吓野兽,并逐渐缩小包围圈,将猎物赶到空旷易射的地带,这叫“赶杖”。待猎物们进入有效射程后,猎长一声令下,猎手们万箭齐发,通常都会射杀大量野兽。每年打大围都在冬至节后,一般20天左右出山,时间长的可达两个月。每天打一围和二三围不等,每隔三至五天要迁一回营地。所获猎物由族长平均分配,一户户堆放好,上插各户之箭,人们认箭领物。对老人多、人口多的人家额外多分些。
八旗制度建立后,围猎按旗进行,并且各旗都有固定的围猎山地,打围通常在本旗的猎山进行。《柳边纪略》载宁古塔地区满族行围:“十月,人皆臂鹰走狗,逐捕禽兽,名曰‘打围’。按定旗分,不拘平原山谷,围占一处,名曰‘围场’。无论人数多寡,必分两翼,由远而近,渐近相逼,名曰‘合围’。或日一合再合。所得禽兽,必饷亲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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