戟者旁车而趋,此一物不具,君固不出”。(《史记·商君列传》)在如此严密残酷的统治之下,商鞅的神经还这样紧张,每次外出都如临大敌,害怕别人暗算已到了杯弓蛇影、草木皆兵的地步,其统治愈益不得人心的境况已不言而喻。孝公一死,商鞅即遭车裂之祸也就很自然了。由于变法对君主专制统治和增强军事力量都很有作用,所以“及孝公、商鞅死,惠王即位,做法未败也”。(《韩非子·定法篇》)而秦奉行商鞅之法,虽后得军事统一,却很快二世而亡,便是最好的注解。
《荀子·议兵篇》《汉书·刑法志》中的一些记载,将秦民生计穷隘,统治者专用刑罚和功赏去强迫利诱民众从战,以保持军事强国的概况,刻画得入木三分。在中国古代文化最为灿烂多彩,经济不断发展繁荣,政治步入开明竞争的时代,商鞅变法却要把社会拉向一个极其愚昧单调、统治残酷且军事色彩很浓的专制社会结构中,难道是值得赞誉的历史事件吗?我们认为,商鞅变法的成功是中国古代社会发展史中的一场悲剧。战国法家所完成的这一整套专制理论及其实践活动,不但在春秋战国的社会变革中产生极坏后果,而且日后一直萦绕在中华文明的中枢神经中作祟,将社会的丰富性异化为最简单暴戾的统治关系,而极难产生新的因素。长期以来,理论界、文化界不惜扭曲历史以肯定商鞅变法的做法,造成许多思想理论方面的混乱,需要我们去深刻反省,重新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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