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文化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中国历史 >> 中国古代史 >> 正文
晚清朝廷宁损官银不惹北
鲁迅在北京的读书生活:
文革时,周恩来如何保护
北京庙会的记忆:从元代
画说北京(图)
春节期间 北京天坛将再
原北京人防办副主任讲述
1900年的北京影像:“没
胡德平:父亲对北京住房
当年如何破四旧:以北京
最新热门    
 
老北京故事:清代北京旗人的住房标准问题

时间:2010-5-20 11:21:19  来源:中国文化报
亩,不许越旗交易;其甲兵本身种地,不许全卖。”这从制度上打开了旗人住宅合法交易的缺口,变相承认了旗人对其田宅的部分所有权。

住宅所有权的私有化和市场化

“旗民交产”,即旗人与汉人相互交易住宅所有权。18至19世纪,旗人生计开销逐渐成为清廷挥之不去的财政包袱。直至道光五年(1825),朝廷出台“准许旗人自谋生计”政策,不仅促成了对百万旗人在户籍和人身自由上的制度性松绑,而且为“旗民交产”的逐步合法化创造了历史性机遇。

咸丰二年(1852),发布上谕,“嗣后坐落顺天、直隶等处旗地,无论老圈自置,亦无论京旗屯居及何项民人,具准互相买卖,照例税契升科。其从前已卖之田,业主售主,均免治罪”。其后几经争议,至光绪三十三年(1907),清廷重申咸丰二年准许“旗民交产”政策有效。至此,旗人住宅实现了真正的所有权私有化和市场化。

旗人住宅的私有化及其衰亡,给北京城带来的最大变化,就是内城、外城隔绝状态的解除。出于改善生活的考虑,大批汉民进入内城,购置旗人住宅定居;出于为稻粮谋的考虑,不少旗人放弃内城的老宅,到外城购置或租赁住房,过起紧张、朴素、贫困的生活。内外城界限的消失,满汉居民杂居局面的形成,有助于改善北京城市经济发展结构和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旗人住宅的兴衰,在某种程度上对北京的城市建设和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

作者简介:唐博,历史学博士,主要研究清前期政治史和清末民国北京城市住房问题,在近代黄河灾害史和甲午战争史研究领域也有一定成果。出版专著3部,发表学术论文、译文数十篇。

凤凰网历史频道基于传递新闻价值之必要,特补发《中国文化报》2010年3月23日标题为《清代北京旗人的住房状况》文章,以飨读者。

上一页  [1] [2] [3]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10 © www.lsqn.cn www.lsqn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