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不如阉割过、丧失生殖能力的人来得保险。
正好,古代本有对男性俘虏施加“宫刑”的办法,即阉割后到宫室里来服役,于是宦官中也常选用这类受过宫刑的人来充当以上都根据吕诚之(思勉)师的考证,见所著《三国史话》,民国三十二年开明书店本。。最受秦始皇宠信的宦官赵高,就本系赵国“诸赵疏属”,国亡后受宫刑当上宦官的(《史记》卷八八《蒙恬传》)。《后汉书》卷七八《宦者传》说:“中兴之初,宦官悉用阉人。”可见直到前汉宦官还不都阉割,要从后汉起才都用受过宫刑的阉人,当然也包括许多自行阉割以投效谋生的现在又通称宦官为“太监”,这是因为明代的宦官办事机构分设十二监,每监各设太监一员为长官,以后宦官权势大了,人们也就把非太监的宦官混称为“太监”。。
古代门客之于主子多少有点人身依附关系,发展成为宦官制度以后,宦官更统统是奴隶身份。唐末以昭宗名义所下诛戮宦官的诏书中就说过,“此辈皆朕之家臣也,比于人臣之家,则奴隶之流”(《旧唐书》卷一八四《宦官传》)。用现代科学语言来讲就是皇帝的家内奴隶。家内奴隶通常和从事劳动生产的奴隶一样,都是被奴役受压迫的;但如上升为奴隶头儿,奴隶总管,成为高级的宦官,那就转而站到主子的立场去压迫奴役别人了。
在这个问题上,应该提一下史学界老前辈陈寅恪先生的观点。陈先生在其名著《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中指出:“唐代阉寺多出自今之四川、广东、福建等省,在当时皆边徼蛮夷区域。其地下级人民所受汉化自甚浅薄,而宦官之姓氏又有不类汉姓者,故唐代阉寺中疑多是蛮族或蛮夷化之汉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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