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dquo;路线,想当年武则天不也是削发为尼,待在感业寺里,后来才和李治搞上的么!
可是,还有一个问题,这冯小宝的出身太低微了,一个江湖卖药郎,太不靠谱,就算出了家,出身还是改不了,弄进宫来仍不像话。这时,武则天想到太平公主的丈夫,也就是自己的女婿薛绍,她让薛绍认冯小宝当叔叔。这么一搞,世上从此再没有了冯小宝,只有改装版的薛怀义。好比如今的艺人,讲究的也是一个包装。
薛怀义这个“灰小伙”,童话般地当上了洛阳白马寺的住持,六根净了五根,就那一根不清净,频繁出入太后的寝宫。
60多岁的武则天,久旱逢甘露,精力非常旺盛,与薛怀义欢度了无数个销魂的夜晚。这既焕发她的青春,又满足她的欲望,心理生理双重快慰。在这种情形下,一个风韵犹存权势显赫的寡妇,和一个出身卑贱的午夜牛郎之间,会产生传说中的爱情吗?这是一个问题。
准确地说,两个人的感情是不对等的。怎么不对等呢?因为,武则天对薛怀义没有爱情,只有爱慕;薛怀义对武则天也没有爱情,只有仰慕。这两种不同的情感搅在一块儿,就形成了一种含混的爱恋状态。
薛怀义从一个市井小商贩,变成武则天的首席男宠,这是一个真实的历史版“灰小伙”童话。当他飞黄腾达以后,在市井中养成的恶习就暴露出来了——洗干净了的番茄,最多叫西红柿,不可能是红宝石。《资治通鉴》中有一段记录:说这薛怀义出入宫禁时,乘坐的是天子的车马,身边有十几个宦官侍奉陪同,百姓遇到了,都奔走逃避,如果有人胆敢靠近马车,就被打得头破血流,打完抛弃在地,根本不管人的死活。
由于他是和尚,所以看不惯道士,好比市集里卖灰面的见不得卖石灰的。因此,薛怀义在路上遇见道士,就无故殴打,把道士的头发剃光才罢休。有人红就有人捧,有人捧人就更红,薛怀义嚣张至极,以至于那些朝廷显贵都跪地爬行,向他敬礼拜,就连武承嗣、武三思都以童仆的礼节来侍奉他,为他拉缰绳赶马车。可薛怀义压根儿没把这些人放眼里。并且,他还纠集了一批市井无赖少年,把这些小流氓都剃发为僧,纵容他们为非作歹。当时没人敢言语,只有右台御史冯思勖站出来主张正义,以国家法令来处理违法行为。薛怀义从此记恨在心,在路上遇到冯思勖,便命令随从殴打,险些将冯思勖打死。
这样的货色谁不痛恨呢?可你没辙,人家是当权者的小情人,纵使有罪过,枕边一缠绵,净肉一互搏,什么都烟消云散了。你不服也无济于事,所谓世道,就是黑白颠倒,否则就不叫世道,就不叫众生。
那么,薛怀义是仅凭床上功夫和殷勤的侍奉,就博取武则天的欢心,从而飞黄腾达成为朝廷重臣了吗?
当然不是。首先,我们知道,薛怀义和武则天不是单纯的肉体关系,也不是手手清刀刀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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